为保障全县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结合余庆县实际情况,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余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指导标准》的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征地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助力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3〕1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余庆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余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指导标准。
二、《指导标准》起草过程
此次起草的《余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经县政府专题会进行讨论研究,并征求了贵州余庆经开区、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局以及各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指导标准初步成果。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印发公布。
三、《指导标准》主要内容
《余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指导标准》(余府办函〔2025〕13号)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集体土地地上附作物以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
一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主要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3〕12号)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制定。
二是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主要涉及常见药材及特殊作物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经济林补偿标准、非林地林木补偿标准、坟墓搬迁补偿标准、“三电”迁改补偿标准等内容,该部分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确定。
三是青苗补偿指导标准。主要根据征求各部门意见以及县政府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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