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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府办函〔2025〕16号 《余庆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由于余庆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设施单一,弃土场数量少且分布不均,未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设施,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不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率,保护和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处置能力严重不足问题,不断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贵州省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条例》《遵义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余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文件,结合余庆县实际编制本工作规划。

三、修订过程

根据《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制定规范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7月启动了“余庆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工作,由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工作规划方案的编制,2024年9月4日通过公文系统向各有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同时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24年10月1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邀请了专家组及县自然资源、住建、环保、水务、白泥、子营等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对第一次修改后的工作规划进行评审,收集了各部门及专家意见12条,2025年6月24日召集相关部门对规划进行审查,收集意见和建议8条,2025年8月26日再次召集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收集意见和建议3条,根据收集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现在的定稿。

四、工作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期限及目标

1.规划范围:余庆县中心城区。

2.规划年限: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规划2024年-2025年,中远期规划2026年-2035年(其中,中期为2026年-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3.规划目标。

3.1总体目标: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和环境防治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及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存储、分类运输、利用处置、监管执法的污染防治全过程管理体系。促进城乡绿色发展,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助力余庆实现“无废”城市。

3.2分期目标

近期目标(2024-2025):重点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专项运输、专项处理利用体系,推动源头分类、控源减量,配置托底保障设施。初步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置水平,使建筑垃圾治理能力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中远期目标:建立全县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及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从而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管理。

(二)现状分析

1.现状垃圾产生量;

2.现状设施;

3.问题分析。

(三)建筑垃圾量的预测

1.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2.建筑垃圾处理量预测。

(四)源头减量规划

1.源头减量目标及原则;

2.源头减量措施。

(五)收集运输体系规划

1.分类收集;

2.分类运输。

(六)设施布局

1.近期设施布局;

2.中远期设施布局;

3.封场方案。

(七)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1.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2.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八)全过程管理体系

建立“源头减量、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利用处置、监管执法”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

1.产生源头管理;

2.运输过程管理;

3.处理环节管理;

4.制度建设。

(九)实施建议及保障措施

1.实施建议;

2.保障措施。

五、范围期限

本工作规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期限至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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