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余庆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预案》具体内容,现就《预案》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目的和过程
为建立健全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处置机制,提高全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特别是新冠疫情给全县人民的身体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在疫情防控中发现了许多短板和不足。同时,随着全县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对2018年5月11日印发的《余庆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依法履行征求意见、文稿审核、预案评审等法定程序,经2024年11月27日县人民政府党组(2024)第21次中心组学习暨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和2024年12月10日中共余庆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17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修订的总体思路、框架体系及内容
(一)总体思路
《预案》的修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卫生风险防范以及新冠疫情多次讲话中提出的新要求、新思想、新理念。总结近年来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坚决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强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传播等,全面构建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协同应对;依靠科技,加强合作,提高素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二)框架体系
《预案》共分九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及职责”,包括县级层面指挥机构、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并对职责进行了明确。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包括风险分类、监测预警、预警响应。第四部分为“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对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作了具体要求。第五部分为“应对处置”,包括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工作评估、工作奖惩。第六部分为“调查处理”,对事件全面调查处理和分析应对处置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建议等进行了明确。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信息系统保障、其他保障、科普宣教和培训演练。第八部分为“附则”,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第九部分为“附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余庆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和余庆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流程图。
(三)修订内容
对比2018年印发的《余庆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1.总则
编制依据:新增《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遵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遵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余庆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作为制定本《预案(修订)》依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特别重大和重大事件的指挥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修订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调整为相关县级领导。
指挥部成员:新增县应急局、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医保局、县人武部、贵州水投水务余庆公司等成员单位;将原环保局更名为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
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部门职责:新增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新增县应急局、县工业能源与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医保局、县人武部、贵州水投水务余庆公司等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充实县卫生健康局、县教体局职责;对农业农村局的职责进行细化。
(2)将专家咨询委员会更名为应急专家组,新增食品安全监测、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动物医学等专业人员进入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新增专家组职责。
(3)对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职责进行细化。
3.监测预警
新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分类,分为:低危险度风险、中危险度风险、高危险度风险和极严重危险度风险四个等级。
4.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
对信息报告程序,区分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细化信息报告单位及报告程序。新增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境外涉及我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
5.应对处置
(1)将交通卫生检疫内容调整为: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公安、疾控等部门及事发乡镇(街道)在交通站点和主要出入县卡口、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临时设置或启动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我县、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和向县应急指挥部指定的机构移交。
(2)新增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内容。
6.应急保障
(1)将物资保障部分修改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21〕195号)要求,由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建立县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应急物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技术储备。
(2)新增县人武部和民兵,武警驻余部队应急救援力量内容。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预案》定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预案》作为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规范要求,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的全局性制度安排,是指导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的工作规范。
(二)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遵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以《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为准。
(三)关于组织指挥体系。《预案》对县级层面指挥机构、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职责职能进行了分类明确。
(四)关于附件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余庆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余庆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流程图》将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及时修订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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