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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府办发〔2024〕8号 《余庆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提升县级储备粮市场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根据《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遵义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粮食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调节市场、稳价保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压舱石”。为了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充分发挥地方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对照省市管理办法完善健全我县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办法》主要解决了什么问题

(一)明确了县级储备粮所有权属

县级储备粮所有权归属县人民政府,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严禁以县级储备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县级储备粮仓储等设施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抵押贷款、开展融资、提供担保、清偿债务和进行期货实物交割。

(二)明确了地方储备粮储备什么粮食

《办法》规定县级储备粮包括稻谷、小麦等原粮储备,散装食用植物油储备,大米、面粉、小包装食用植物油等成品粮油储备。

(三)明确了地方储备粮如何管理

《办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保障全县粮食储备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粮食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

(四)明确了哪些企业可以储备地方储备粮

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应为县国有储备企业,并按照储备与经营分开的原则,完善储备运营管理制度,保证储备粮账实相符,对县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存储、专人保管、专账记载,落实储备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承储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有关税费的优惠。

(五)明确了动用地方储备粮有什么程序和要求

县粮食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县级储备粮动用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级储备粮动用方案包括应急动用的数量、品种、质量、价格、使用安排、运输保障以及费用结算等内容。

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批准动用县级储备粮:

1.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

3.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的其他情形。

(六)明确承储企业的禁止性行为

1.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

2.虚报、瞒报县级储备粮数量。

3.在县级储备粮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4.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地点、仓号、油罐。

5.县级储备粮及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县级储备粮仓储等设施办理抵质押贷款、开展融资、提供担保或者清偿债务,进行期货实物交割。

6.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

7.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县级储备粮霉坏变质。

8.以低价购进高价入账、高价售出低价入账,以旧粮顶替新粮、虚报损耗、虚列费用、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县级储备粮的贷款和财政补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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