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遵义市余庆县公安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可喜可贺!



王 黔 贵州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一级主任科员



全国妇联号召各地各部门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积极参与实施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依法履职, 勇于担当, 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新征程上担当新使命, 交出新答卷,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懈努力, 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篇章!
(来源 贵州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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