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22.34万人。年末户籍总户数102153户,总人口310230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121141人,乡村人口189089人;按性别分:男性人口161478人,女性人口148752人;按年龄分:0-17岁63239人,18-34岁70356人,35-59岁124096人,60岁以上52539人。
全年出生人口2294人,出生率8.32‰;死亡人口1947人,死亡率7.06‰;全年净增人口34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26‰。全县常住人口政策生育率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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