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1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办理依据: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
我局于2025年11月3日依法注销以下1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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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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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烟专注〔2025〕许第14号 |
520329104934 |
余庆县东巴餐饮店 |
李X阳 |
余庆县子营街道国腾商都 X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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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个 |
余庆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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