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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贫预警监测帮扶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1-11-24
来源信息:
余庆县乡村振兴局
1.监测范围。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
2.监测对象。一是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二是边缘易致贫户。指的是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三是突发严重困难户。指的是年人均纯收入超过6320元,但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3.监测内容。以家庭为单位,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4.慎重监测。家庭成员存在拥有享受型轿车或大中型货车及挖机等、财政供养人员、拥有商品房(或门面房)、经商办企业等情形的,原则上该户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5.监测方式。一是农户自主申报;二是基层干部排查;三是部门筛查预警。
6.监测程序。一是线索搜集;二是入户核实;三是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四是村级评议及公示;五是乡级核查及公示;六是县级审定及纳入监测。新识别监测对象严格按照六个步骤进行,镇村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7.监测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并对帮扶措施进行公开公示。对严重突发性事件导致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村级研判确认后,可提前采取帮扶干预措施,待识别程序完善后纳入监测对象。
8.动态管理。坚持“及时有效、准确真实、动态管理”原则,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开展识别、风险消除、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及成效。
9.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履行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及公示、乡级审核及公示、县级审定”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
10.监测对象可以享受的政策。一是县级防贫保险。保障对象为全县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被保对象因自然灾害(含火灾、爆炸)、意外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导致该户人均收入低于当年监测标准造成致贫、返贫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每户责任限额20000元。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考取本科大学的一次性资助2000元/人。二是市级防贫保险,保障对象为全县防贫监测人口。三是防贫帮扶基金,帮扶对象为防贫监测户。因病帮扶类:年度内因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基金、民政救助、慈善救助等各类补偿救助后,仍需个人自付费用在1000元-1万元的,按30%帮扶;1万元-5万元的,按50%帮扶;5万元-10万元,按70%帮扶;10万元以上的,按90%帮扶。个人自付费用以医保部门审核为准,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因学帮扶类:对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防贫对象每人按4000元进行一次性帮扶。 在学前教育机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就读(不含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实际产生的学费(保育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实行差别化交费的,按普通住宿条件交费为准)扣除各类教育资助后产生自付费用 (按学年计算)在1000元-3000元的,按自付费用的50%给予帮扶;自付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80%给予帮扶。个人自付费用以教育部门审核为准,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因灾帮扶类:遭受自然灾害的防贫对象,在享受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补助后,损失仍超过3000元的按80%给子帮扶,但最高帮扶标准不超过3万元。个人自付费用由相关行业部门核实认定为准。其它事故类:因其它事故造成医疗费用过高或财产损失过重的防贫对象,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可视其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认真审查研究确定后上报帮扶意见。四是行业部门政策。各行业部门对应落实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