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余庆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余府办发[2008]180号),编制《余庆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余庆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采取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

余庆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余庆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规划、计划;

(四)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五)执法监察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六)人事信息;

(七)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主要通过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进行公开。

三、依法申请公开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余庆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余庆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贵州省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6号余庆县自然资源局621办公室

  邮编:564499

  电话:08512462179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公开信息需要填写《余庆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页面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2.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局办(621室)受理,当场提出申请。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⒈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⒉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⒊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⒋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4621509
    通信地址:贵州省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8号政府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564499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余庆县司法局
    通信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他山路5号
    邮政编码:564499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凤冈县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凤冈县龙凤大道
    邮政编码:564200

余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8日

主办:余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余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8号 邮政编码:564499 电话:0851-2462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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