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10)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6号余庆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851-2462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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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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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庆县大乌江镇箐口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余庆县大乌江镇箐口村转水湾组 |
520329104007JB00002W00000000 |
1183㎡ |
旅馆用地 |
公告单位:余庆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公告时间: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