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庆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龙溪镇、关兴镇、敖溪镇下列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申请对象有关家庭人员、家庭类型及住房情况公示如下:
| 序号 | 申请人 | 工作单位 | 配偶 | 工作单位 | 保障人口 | 家庭类型 | 户籍所在地 | 现住房地址 | 房屋性质 |
| 1 | 翟德云 | 龙溪镇人民政府 | 未婚 | 1 | 一般家庭 | 赫章县结构乡中山村翟家坡组 | 龙溪镇红军社区腾龙山水B区 | 租住私房 | |
| 2 | 雷娜娜 | 龙溪镇人民政府 | 未婚 | 1 | 一般家庭 | 正安县流渡镇中华村柏村组 | 龙溪镇红军社区重庆商贸城 | 租住私房 | |
| 3 | 代秋银 | 关兴镇人民政府 | 常洺芃 | 在龙家务农 | 1 | 一般家庭 | 敖溪镇柏林村塘边组 | 关兴社区蔡家田组80号 | 租住私房 |
| 4 | 张再华 | 敖溪镇雪野书画 | 陈宗琼 | 打零工 | 2 | 一般家庭 | 敖溪镇官仓村下坝组 | 敖溪镇胜利社区古邑路92号 | 租住私房 |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
以上申请家庭如有申报不实,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知情者可在公示期限内根据举报电话或举报地址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851-24621911 举报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河滨北路县住建局
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