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古树名木,进一步完善我省古树名木保护体系,省林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予印发。
附件: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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