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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府发〔2025〕17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通知
日期: 2025-08-26 08:47:35 打印 关闭 字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已经县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共计21项),现予公布。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提升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加快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附件:余庆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

余庆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余庆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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