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2023—2035年)
目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5
一、国家层面..........................................5
二、省级层面..........................................5
三、市级层面..........................................6
四、县级层面..........................................7
第二章 规划总则.......................................8
一、规划目的..........................................8
二、规划对象..........................................8
三、规划原则..........................................9
四、规划依据..........................................10
五、规划期限..........................................13
六、规划范围..........................................13
第三章 相关规划衔接..................................13
一、“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13
二、“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14
三、遵义市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25年)...16
四、余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7
五、余庆县“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18
六、余庆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19
第四章 现状概况......................................20
一、老年人口现状.....................................20
二、养老服务设施现状.................................21
三、养老服务设施现状特征.............................26
第五章 规划目标与体系构建............................28
一、规划目标.........................................28
二、养老服务体系.....................................28
第六章 规模预测与规划标准............................28
一、规模预测..........................................28
二、规划标准..........................................31
第七章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33
一、选址原则及布局要求...............................33
二、配建要求.........................................34
三、规划布局..........................................34
第八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37
一、选址原则及布局要求...............................37
二、配建要求.........................................38
三、规划布局.........................................39
第九章 医养与康养养老服务设施规划....................41
一、增加医养结合养老设施的设置.......................41
二、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41
三、建设康养养老服务设施.............................42
第十章 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42
一、织密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42
二、健全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网络..........................43
三、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44
四、创建智慧养老平台.................................45
第十一章 建设时序....................................45
一、近期建设计划.....................................45
二、远期建设计划.....................................46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46
一、强化政策支持保障.................................46
二、注重各项规划衔接.................................46
三、建立弹性控制机制.................................47
四、完善协同监管机制.................................47
第十三章 养老机构运营模式的探索......................48
一、公建公营.........................................48
二、民建民营.........................................48
三、公建民营.........................................48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国家层面
(一)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党中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2023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提到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省级层面
省委、省政府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2022年3月24日,《省民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2〕3号)
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围绕建设“县区综合性护理型养老机构—街道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县级中心敬老院—乡镇区域性养老院—村级农村幸福院”的城乡养老设施网络。确保到2025年,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功能互补,“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立。新建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
(二)2023年11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21号)
总体要求。“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我省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需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供给,确保到2025年,全省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加完善,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更加清晰明确,服务供给、保障、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三、市级层面
2023年1月3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23〕1号)提出:
发展趋势。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遵义市常住人口660.67万人,居全省第二,60岁及以上人口112.65万人,占比达到17.05%,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低于全国)。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将超过140万人,常住人口老龄化比例将超过20%,高龄、失能、空巢老年人数量和比例将大幅度增加,对高质量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激增。
四、县级层面
(一)2023年4月23日,余庆县召开老龄工作会议
2023年4月23日,余庆县老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切实增强抓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老龄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有效防范和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二)2023年11月29日,《余庆县“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全县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为依托构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
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服务,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定位,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基于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之下,为科学合理地安排余庆县养老服务设施,探寻符合余庆县实际的养老模式,对余庆县养老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特编制《余庆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二、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为余庆县范围内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
(一)老年人群的界定
本次规划以60周岁以上的公民作为规划研究和测算养老床位的对象。
(二)养老服务设施的界定
本规划所指的养老服务设施,是指由民政部门主办或主管,包括由政府和社会力量兴办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种生活、照料、医疗及其他需求所建立起来的建筑和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可分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养老配套服务设施等。本次规划具体工作对象如下: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主要为老年养护院、养老服务中心,对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提出配置标准和空间布局方案。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要为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出配置标准和规划指引。
三、规划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体现政府主导作用,发挥规划对养老设施的保障作用(保基本)。鼓励社会参与,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市场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发挥规划对养老设施的引导作用(扩市场),促进和带动其他服务项目发展,逐步形成多方参与、相互配合、互助共赢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二)着眼长远,科学前瞻
坚持规划统筹、统筹规划,加快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结合,以空间资源协调配置为重点,明确近远期发展目标;适度超前、着眼长远,以老年人口及老龄化发展水平为指引,对各类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合理规划,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发展预留空间,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促进余庆县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以人为本、量质同升
以服务老年人为核心,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导向,坚持服务对象公众化,按照“全面照顾、重点关怀”的理念,强化医养结合,大力发展面向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不同对象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注重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养老环境建设,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人积极健康生活,安享晚年。
(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统筹城乡发展,充分考虑中心城区、各乡镇老年人分布特征与老龄化程度,对现有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挖潜整合,以中心城区为重点,统筹安排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对城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空间布局;对其他乡镇提出养老设施配置标准,满足余庆县城乡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五)因地制宜,盘活存量
充分挖掘现有设施的潜力,并鼓励利用社会其他闲置设施及存量土地,整合城区、各乡镇现有空闲的办公、学校、厂房、社区用房等社会资源,经安全质量评估合格后可进行改造和利用,通过迁建、扩建、撤并、置换、租赁等多种形式手段,因地制宜、盘活存量,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四、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
3.《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7年1月1日实施);
4.《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2021年10月1日实施);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标准
1.《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2.《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JGJ 144-2010);
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JGJ143-2010);
4.《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18);
5.《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7.《贵州省养老机构建设指南》(DB52/T 1328-2018);
8.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三)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19年);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3年5月);
3.《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260号);
4.《省民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2〕3号);
5.2023年11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21号);
6.《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23〕1号)。
7.其他相关政策。
(四)相关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国发〔2021〕35号);
3.《“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4.《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黔民发〔2021〕10号);
5.《遵义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6.《遵义市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25年)》;
7.《余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余庆县“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9.《余庆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五、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其中,近期至2025年,与遵义市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保持一致;远期至2035年,与余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六、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余庆县的行政辖区范围,包括1个街道、8个镇、1个乡。其中,1个街道为子营街道,8个镇为白泥镇、龙溪镇、构皮滩镇、大乌江镇、敖溪镇、龙家镇、松烟镇、关兴镇,1个乡为花山苗族乡。
中心城区为子营街道和白泥镇(明星社区、团结村、下里社区、中关村、魁龙村全域)。
第三章 相关规划衔接
一、“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规划至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二、“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发展目标。规划至2025年,每个县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1所,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一)织密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
打造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每个县至少建有1所位于城区或者城市周边,床位10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达到80%,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确保医养结合紧密,能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等综合性服务以及为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打造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以撤并整合现有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为主、新建为辅,打造功能覆盖周边2个以上乡镇,床位8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达到60%,能够护理中度失能老年人且能为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的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
打造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利用现有闲置的集体房产、农村敬老院、闲置乡村校舍等设施,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交娱乐、老年教育、文化活动等服务。在全省打造一批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
(二)健全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打造县级标准化老年养护楼。以现有老年养护楼装修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在县级以上城市打造床位20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80%以上的标准化老年养护楼,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为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打造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人口数量较大、老年人口密集的街道,建设床位30张以上的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短期托顾、临时照护等服务,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城市社区普遍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健康管理、数据采集等社区养老服务。推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与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四同步”要求,建立健全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审核、验收、移交机制。开展城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全面清查自2014年以来新建城区和居住区的配套情况。
三、遵义市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25年)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形成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县城为依托、乡镇为网格,多层次广覆盖的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到3100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达到100%,2014年后已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整改达标率100%,“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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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建设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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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类别 |
床位要求 |
|
颐康养中心 |
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老年公寓、敬老院改建 |
(1)≥200张床位
(2)护理床位占比≥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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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中心 |
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老年公寓、敬老院改建 |
(1)60-199张床位
(2)护理床位占比≥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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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
(1)100-199张床位
(2)护理床位占比≥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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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养老服务驿站 |
新建或敬老院改建 |
(1)30-59张床位
(2)10-20张日间照料床位 |
|
B级养老服务驿站 |
新建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建 |
(1)10-29张床位
(2)4-9张日间照料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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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养老服务驿站 |
新建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建 |
(1)0-9张床位
(2)0-9张日间照料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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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幸福院改建 |
设施分类与配置标准,详见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建设标准表、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分级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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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分级配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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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类别 |
市级 |
县(市、区) |
街道(乡镇) |
社区(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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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康养中心 |
p |
p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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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中心 |
r |
p |
-- |
-- |
|
A级养老服务驿站 |
-- |
-- |
r |
-- |
|
B级养老服务驿站 |
-- |
-- |
p |
r |
|
C级养老服务驿站 |
-- |
-- |
--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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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为应配置,为宜配置,--为不作要求。
(2)颐康养中心:市级至少应设置1处,每个县级行政单位(区、市)至少设置1处。
(3)养老服务中心:市级根据需要设置。每个县级行政单位(区、市)按照每1万-2.5万老年人口标准,划分养老服务片区,每个养老服务片区至少设有1个养老服务中心。
(4)养老服务驿站: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个A级或B级养老服务驿站,每1500老年人或700米范围或每个行政村宜设置1个养老服务驿站。 |
四、余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常住人口规模:到2025年,余庆县常住人口约23.5万人;到2035年,常住人口约31万人。
城镇体系结构:构建“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等级结构。其中,中心城区为子营街道和白泥镇,重点镇为构皮滩镇、龙溪镇、敖溪镇、松烟镇,一般镇为花山苗族乡、大乌江镇、龙家镇、关兴镇。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重点发展健康养老、医疗服务、儿童福利保障、流浪乞讨救助、残疾人福利补贴等工作,科学确定县、乡镇和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社会福利设施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规划衔接:养老服务设施指引,常住人口规模,城镇体系。
五、余庆县“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目标
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建立,兜底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普惠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供给有效保障。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老龄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余庆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康养、文体康养、森林康养等老龄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增加产品供给,优化配套设施,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康养产业同步建设。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定位,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推进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加快建设以乡镇(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居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新建居住小区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与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四同步”要求,建立健全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审核、验收移交机制。实施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等服务。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
(三)发展银发经济,着力推进老龄产业创新发展
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宣传智慧健康养老理念,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应用。围绕健康监测、安全监控、养老照护等方向,鼓励提升适老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5G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老年用品领域的创新应用。
六、余庆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展目标。根据余庆县老年人口结构和老年人口发展趋势,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县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数不低于40%,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达到80%。全县建设4所公办机构养老设施,确保政府托底功能。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科学确定县、乡镇和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权属、功能、位置、运营模式和服务半径,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制定供养、颐养或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第四章 现状概况
一、老年人口现状
总体现状:根据余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余庆县常住人口为22.39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4.57万人,占比为20.39%,按老龄化社会划分标准,余庆县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与余庆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上升4.50个百分点。根据《遵义市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25年)》,余庆县老年人口年均增长率为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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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老年人口占比情况现状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名称 |
2020年老年人口 |
|
人数(人) |
占比(%) |
|
1 |
子营街道 |
6228 |
13.64 |
|
2 |
白泥镇 |
7212 |
15.79 |
|
3 |
龙溪镇 |
5446 |
11.93 |
|
4 |
大乌江镇 |
4817 |
10.55 |
|
5 |
构皮滩镇 |
5531 |
12.11 |
|
6 |
敖溪镇 |
3803 |
8.33 |
|
7 |
龙家镇 |
3034 |
6.64 |
|
8 |
松烟镇 |
4680 |
10.25 |
|
9 |
关兴镇 |
2769 |
6.06 |
|
10 |
花山苗族乡 |
2147 |
4.70 |
|
合计 |
- |
45667 |
100 |
各乡镇(街道)现状:根据各乡镇(街道)2020年老年人口占总老年人口的比例情况,占比超过10%的有白泥镇(15.79%)、子营街道(13.64%)、构皮滩镇(12.11%)、龙溪镇(11.93%)、大乌江镇(10.55%)、松烟镇(10.25%),占比最少是花山苗族乡(4.70%),详见各乡镇(街道)老年人口占比情况现状表。
二、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余庆县现状养老服务设施分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为1504张。
(一)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现状已建、在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分为县级和乡镇(街道)级,设施类型分为老年养护院、养老服务中心,总床位1440张,总护理型床位676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为46.94%。其中,现状入住老年人数为225人,床位使用率为15.63%。
1.县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现状已建县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共3个,分别为余庆县青山漫谷养老康养中心、余庆县姊妹养康服务中心、余庆县恒爱老年服务中心,总床位320张,护理型床位236张。3个养老机构均正常运营,服务范围为全县,现状入住老年人数为109人。其中,余庆县青山漫谷养老康养中心、余庆县恒爱老年服务中心运营模式为公建民营,余庆县姊妹养康服务中心运营模式为民建民营,详见县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现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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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现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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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乡镇(街道) |
位置 |
设施类型 |
护理型床位(张) |
总床位(张) |
现状入住老年人数(人) |
服务范围 |
运营性质 |
备注:原设施类型 |
|
1 |
余庆县青山漫谷养老康养中心 |
白泥镇 |
白泥镇和景湾小区里面 |
老年养护院 |
200 |
200 |
31 |
全县 |
公建民营 |
老年养护楼 |
|
2 |
余庆县姊妹养康服务中心 |
白泥镇 |
白泥镇下里社区 |
老年养护院 |
- |
70 |
60 |
全县 |
民建民营 |
- |
|
3 |
余庆县恒爱老年服务中心 |
子营街道 |
子营街道漆树湾小区 |
老年养护院 |
36 |
50 |
18 |
全县 |
公建民营 |
老年公寓 |
|
合计 |
- |
- |
- |
- |
236 |
320 |
109 |
- |
- |
- |
2.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现状
全县现状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总共8个,乡镇级7个,街道级1个,总床位1120张,总护理型床位440张,入住老年人数为93人,详见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现状表。
乡镇级:现状已建总共7个,分别为余庆县敖溪镇江北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构皮滩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龙溪镇江南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松烟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龙家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花山苗族乡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关兴镇养老服务中心。其中,余庆县敖溪镇江北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构皮滩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龙溪镇江南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提质改造,已运营;余庆县松烟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龙家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花山苗族乡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关兴镇养老服务中心4个养老服务中心暂未运营。服务范围覆盖所有乡镇,龙溪镇、大乌江镇由余庆县江南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构皮滩镇、花山苗族乡由余庆县构皮滩养老服务中心覆盖,龙溪镇、大乌江镇由余庆县龙溪镇江南养老服务中心覆盖。
街道级:总共1个,为余庆县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性质为公建公营。
|
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现状表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乡镇(街道) |
位置 |
设施类型 |
护理型床位(一张) |
总床位(张) |
现状入住老年人数(人) |
服务范围 |
运营性质 |
备注:原设施类型 |
|
1 |
余庆县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子营街道 |
子营街道子营社区 |
养老服务中心 |
120 |
120 |
23 |
子营街道、白泥镇 |
公建公营 |
养老服务中心 |
|
2 |
余庆县敖溪镇江北养老服务中心 |
敖溪镇 |
敖溪镇官仓村 |
养老服务中心 |
120 |
120 |
30 |
敖溪镇 |
公建公营 |
乡镇敬老院 |
|
3 |
余庆县构皮滩镇养老服务中心 |
构皮滩镇 |
构皮滩镇太平社区 |
养老服务中心 |
80 |
80 |
41 |
构皮滩镇 |
公建公营 |
乡镇敬老院 |
|
4 |
余庆县龙溪镇江南养老服务中心 |
龙溪镇 |
龙溪镇工业大道旁 |
养老服务中心 |
120 |
120 |
22 |
龙溪镇、大乌江镇 |
公建公营 |
乡镇敬老院 |
|
5 |
余庆县松烟镇养老服务中心 |
松烟镇 |
松烟镇松烟社区 |
养老服务中心 |
- |
200 |
- |
松烟镇 |
未运营 |
乡镇敬老院 |
|
6 |
余庆县龙家镇养老服务中心 |
龙家镇 |
龙家镇光辉村 |
养老服务中心 |
- |
150 |
- |
龙家镇 |
未运营 |
乡镇敬老院 |
|
7 |
余庆县花山苗族乡养老服务中心 |
花山苗族乡 |
花山苗族乡洞水村 |
养老服务中心 |
- |
170 |
- |
花山苗族乡 |
未运营 |
乡镇敬老院 |
|
8 |
余庆县关兴镇养老服务中心 |
关兴镇 |
关兴镇关兴村 |
养老服务中心 |
- |
160 |
- |
关兴镇 |
未运营 |
乡镇敬老院 |
|
合计 |
- |
- |
- |
- |
440 |
1120 |
116 |
- |
- |
- |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现状已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共25个,位于行政村(社区)内20个(8个养老服务站、12个幸福院)、居住小区内5个,设施类型分为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涉及各乡镇(街道)。护理型床位60张,总床位64张,服务范围主要为所在行政村、社区,详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现状表。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现状表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乡镇(街道)名称 |
位置 |
设施类型 |
护理型床位(张) |
总床位(张) |
备注:原名称 |
|
1 |
清华园小区养老服务站 |
子营街道 |
子营街道积善社区清华园 |
养老服务站 |
- |
- |
- |
|
2 |
东方明珠小区养老服务站 |
子营街道子营社区东方明珠 |
养老服务站 |
- |
- |
- |
|
3 |
碧桂园小区养老服务站 |
子营街道积善社区余庆碧桂园 |
养老服务站 |
- |
- |
- |
|
4 |
颐升·颐园小区养老服务站 |
子营街道积善社区颐升·颐园 |
养老服务站 |
- |
- |
- |
|
5 |
润扬·兰亭水岸小区养老服务站 |
子营街道积善社区润扬·兰亭水岸 |
养老服务站 |
- |
- |
- |
|
6 |
庆县子营街道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
子营社区 |
养老服务站 |
30 |
30 |
|
|
7 |
子营街道上里社区养老服务站 |
子营街道上里社区 |
养老服务站 |
- |
2 |
余庆县上里子营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
8 |
子营街道积善社区养老服务站 |
子营街道积善社区 |
养老服务站 |
- |
- |
余庆县积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
9 |
子营街道梓桐社区养老服务站 |
子营街道河滨公园精神文化活动中心 |
养老服务站 |
- |
- |
余庆县子营街道梓桐村二幸福院 |
|
10 |
白泥镇东部产城养老服务站 |
白泥镇 |
白泥镇东部产城 |
养老服务站 |
- |
2 |
东部产城日间照料中心 |
|
11 |
白泥镇新寨村幸福院 |
白泥镇新寨村委会 |
幸福院 |
- |
- |
白泥镇新寨村幸福院 |
|
12 |
白泥镇春景村幸福院 |
白泥镇小腮街上 |
幸福院 |
- |
- |
白泥镇春景村幸福院 |
|
13 |
白泥镇满溪村幸福院 |
白泥镇满溪村 |
幸福院 |
- |
- |
余庆县满溪村幸福院 |
|
14 |
白泥镇桂花村幸福院 |
白泥镇桂花村委会主路副食店 |
幸福院 |
- |
- |
余庆县白泥镇桂花村幸福院 |
|
15 |
龙溪镇红军社区养老服务站 |
龙溪镇 |
龙溪镇工业大道旁 |
养老服务站 |
- |
- |
余庆县龙溪镇红军村幸福院 |
|
16 |
大乌江镇箐口村幸福院 |
大乌江镇 |
大乌江镇箐口村委会 |
幸福院 |
- |
- |
余庆县大乌江镇箐口村幸福院 |
|
17 |
大乌江镇马龙村幸福院 |
大乌江镇马龙村通木坪 |
幸福院 |
- |
- |
余庆县大乌江镇马龙村幸福院 |
|
18 |
敖溪镇胜利社区养老服务站 |
敖溪镇 |
敖溪镇胜利社区中街 |
养老服务站 |
30 |
30 |
敖溪镇日间照料中心 |
|
19 |
松烟镇大松村下寨幸福院 |
松烟镇 |
松烟镇大松村下寨 |
幸福院 |
- |
- |
余庆县松烟镇大松村下寨幸福院 |
|
20 |
松烟镇松烟村幸福院 |
松烟镇松烟村 |
幸福院 |
- |
- |
余庆县松烟镇松烟村幸福院 |
|
21 |
松烟镇大松村村委幸福院 |
松烟镇大松村村委 |
幸福院 |
- |
- |
松烟镇大松村村委幸福院 |
|
22 |
松烟镇松烟社区养老服务站 |
松烟镇松烟社区 |
养老服务站 |
- |
- |
余庆县松烟社区幸福院 |
|
23 |
松烟镇大松村龙坪幸福院 |
松烟镇大松村龙坪 |
幸福院 |
- |
- |
余庆县松烟镇大松村龙坪幸福院 |
|
24 |
关兴镇沙堆村幸福院 |
关兴镇 |
关兴镇沙堆原村委会办公地 |
幸福院 |
- |
- |
余庆县关兴镇沙堆村幸福院 |
|
25 |
关兴镇狮山村幸福院 |
关兴镇狮山酒店 |
幸福院 |
- |
- |
余庆县关兴镇狮山村幸福院 |
|
合计 |
- |
- |
- |
- |
60 |
64 |
- |
三、养老服务设施现状特征
(一)老年人口占比较高,养老服务设施需求量大
根据余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余庆县常住人口为22.39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4.57万人,占比为20.39%。老年人口占比高于贵州省(15.38%)、遵义市(17.05%),且呈现持续增加的趋势,故对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也是逐步加大。
(二)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机构养老占主体
现状养老服务设施分为机构养老和居家社区养老,层级分为县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基本已构建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现状养老设施总床位数为1504张,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为1440张(占总床位95.74%),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为64张(占总床位4.26%),呈现出机构养老占主体,居家养老较薄弱、需强化的特征。
(三)机构养老基本实现均衡布局,部分需提质改造
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范围进行分析,已建余庆县松烟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龙家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花山苗族乡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关兴镇养老服务中心4个养老服务中心暂未运营,缺乏护理型床位,需提质改造。
(四)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使用率不高
现状已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为1440张,入住老年人数为225人,床位使用率为15.63%,呈现出现有机构养老设施床位使用率不高的特征。
(五)居家社区养老供需不平衡,功能较为单一
从便利性、经济性等多角度的考虑,老年人群体对居家社区养老的需求较大,但现状已建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较少(构皮滩镇、龙家镇、花山苗族乡无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不满足使用需求,且功能多为休闲娱乐,较为单一,对于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急、助购、助医等多功能较为缺乏。
(六)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逐步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100%签约服务。
第五章 规划目标与体系构建
一、规划目标
规划构建“县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三级联动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城乡所有乡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村、社区,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格局。
规划至2025年,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6%,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规划至203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5%,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以“织密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健全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为路径,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六章 规模预测与规划标准
一、规模预测
(一)人口规模预测
1.预测方法1:
常住人口:规划常住人口与余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至2025年,常住人口规模为23.50万人;远期至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为31.00万人。
老年人口:依据余庆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各年龄段人数分布情况,预计在2025年年龄抵达60岁以上的55-59岁人口为17368人,在2035年年龄抵达60岁以上的47-59岁人口为61336人,结合七普现状60岁以上人口数为45667人,初步预计2025年全县老年人口数为63035人,2035年全县老年人口数为107003人。
以余庆县各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基础数据,老年人口年平均死亡率按6.9‰计算,推测出2025年和2035年余庆县老年人口数,详见结构预测表。
|
人口结构预测表 |
|
年份年龄 |
常住人口 |
60岁以上 |
备注 |
|
人数(人) |
占比(%) |
|
2020年 |
223952 |
45667 |
20.39 |
常住人口来源余庆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老年人口来源余庆县统计局提供余庆县各地分年龄常住人口状况 |
|
2025年 |
235000 |
61479 |
26.16 |
|
2035年 |
310000 |
90414 |
29.17 |
预测方法2:
结合余庆县2020年至2023年老年人口(采用民政系统统计数据)增长情况,得出县域年平均综合增长率为4.12%,以2020年老年人口数据为基础数据,预测各乡镇(街道)规划近期、远期老年人口数,详见各乡镇(街道)老年人口预测表。
|
各乡镇(街道)老年人口预测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名称 |
2020年老年人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
预测2025年老年人口 |
预测2035年老年人口 |
|
人数(人) |
人数(人) |
差值 |
人数(人) |
差值 |
|
1 |
子营街道 |
6228 |
7621 |
1393 |
11412 |
5184 |
|
2 |
白泥镇 |
7212 |
8825 |
1613 |
13215 |
6003 |
|
3 |
龙溪镇 |
5446 |
6664 |
1218 |
9979 |
4533 |
|
4 |
大乌江镇 |
4817 |
5895 |
1078 |
8827 |
4010 |
|
5 |
构皮滩镇 |
5531 |
6768 |
1237 |
10135 |
4604 |
|
6 |
敖溪镇 |
3803 |
4654 |
851 |
6968 |
3165 |
|
7 |
龙家镇 |
3034 |
3713 |
679 |
5559 |
2525 |
|
8 |
松烟镇 |
4680 |
5727 |
1047 |
8575 |
3895 |
|
9 |
关兴镇 |
2769 |
3388 |
619 |
5074 |
2305 |
|
10 |
花山苗族乡 |
2147 |
2627 |
480 |
3934 |
1787 |
|
合计 |
45667 |
55882 |
10215 |
83679 |
38012 |
2.预测结论
通过以上预测方法,预测规划至2025年,常住人口规模为23.50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5.87万人,老年人口占比为24.98%;至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为31.00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8.71万人,老年人口占比为28.10%,详见老年人口规模预测汇总表。
|
老年人口规模预测汇总表 |
|
序号 |
年份 |
常住人口总人数(万人) |
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万人) |
老年人口占比(%) |
备注 |
|
1 |
2020年 |
22.39 |
4.57 |
20.39 |
常住人口来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
|
2 |
2025年 |
23.50 |
5.87 |
24.98 |
常住人口来源余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
3 |
2035年 |
31.00 |
8.71 |
28.10 |
(二)床位规模预测
通过预测,规划至2025年,余庆县需养老服务床位数1951张,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6.84%。至2035年,余庆县需养老服务床位数2510张,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5.94%,详见床位规模预测表。
|
床位规模预测表 |
|
序号 |
年份 |
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万人) |
床位规模(张)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机构护理型床位 |
机构总床位 |
居家总床位 |
总床位=机构+居家 |
|
1 |
2022年 |
- |
676 |
1440 |
64 |
1504 |
46.94 |
|
2 |
2025年 |
5.87 |
976 |
1740 |
194 |
1934 |
56.09 |
|
3 |
2035年 |
8.71 |
1466 |
1940 |
540 |
2480 |
75.57 |
(三)用地规模预测
规划新建、改扩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床均建筑面积按照30-40㎡/床,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均建筑面积按照42.5-50㎡/床,医养与康养养老服务设施床均建筑面积按照42.5-50㎡/床。其中,新建、改扩建独立占地的养老服务设施,床均用地面积按照40㎡/床。
规划至2035年,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为8.32公顷。其中,现状已建用地规模为6.32公顷,新增用地规模为2.00公顷。
二、规划标准
(一)养老设施分类分级配置标准
根据国家、贵州省相关政策文件、相关规划对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以及《遵义市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25年)》对余庆县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指引,得到本规划配置标准,详见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分级配置表。
|
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分级配置表 |
|
养老服务设施类别 |
层级 |
设施类型 |
床位指标(床) |
备注 |
|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
县级 |
老年养护院 |
50-500 |
兜底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床位数不少于100张,普惠性主要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床位数不少于200张 |
|
乡镇(街道)级 |
养老服务中心 |
30-200 |
结合现状已建设施,乡镇级床位数不少于80张,街道级床位数不少于30张 |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
村(社区)级 |
养老服务站 |
0-9 |
结合社区居住人口配置 |
|
幸福院 |
0-4 |
- |
(二)养老设施床均用地面积
1.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2018年修订),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床均建筑面积≥35平方米,床均用地面积18-44平方米。
2.根据《“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4〕260号,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单个机构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不少于30张护理型床位,床均面积宜在30-40平方米之间;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宜在500张以内,床均面积宜在42.5-50平方米之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含新建、改扩建)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应相对独立,床均面积宜在42.5-50平方米之间。
3.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黔民发〔2022〕3号),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因此,本次规划新建、改扩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床均建筑面积按照30-40㎡/床,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均建筑面积按照42.5-50㎡/床,医养与康养养老服务设施床均建筑面积按照42.5-50㎡/床。其中,新建、改扩建独立占地的养老服务设施,床均用地面积按照40㎡/床。
(三)养老设施用地性质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独立占地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包含老年养护院、养老服务中心等,用地性质为0807社会福利用地(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用地);医养结合机构用地性质为0806医疗卫生用地或者0807社会福利用地。
第七章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一、选址原则及布局要求
(一)机构养老选址原则
1.原则上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同时避免选址在产业基地内,临近老年人较为集聚、养老需求较为集中的城镇社区;
2.深化医养结合,与医疗卫生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
3.考虑使用便利性,可结合商业、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
4.为方便子女探望及老年人出行需求,选择公共交通方便可达的地段;避开临近对外交通、快速干道及交通量大的交叉口路段;
5.尽可能选择绿化条件较好、空气清新等环境优良的地段,并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及储运用地。
(二)机构养老布局要求
考虑全县各区域在空间资源、人口密度和老龄化程度上存在差异,在满足全县总量需求基础上对不同区域类型进行差异化配置引导。
县级的老年养护院应独立设置;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宜独立设置,也可结合乡镇(街道)级公建设置,但应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须有独立出入口,避免相互干扰。
二、配建要求
新建、改扩建老年养护院、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床均建筑面积42.5-50㎡/床,床均用地面积40㎡/床进行配建。
三、规划布局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分为县级、乡镇(街道)级,设施类型分为老年养护院、养老服务中心,总床位1940张,总护理型床位1466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为75.57%。
(一)县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至2035年,县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总共4个,总床位820张,护理型床位606张,建设形式分为保留现状、提质改造、新建,详见附件1:县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目标表。同时,余庆县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余庆县青山漫谷养老康养中心”,总床位200张,均为护理型床位。
保留现状:余庆县青山漫谷养老康养中心、余庆县恒爱老年服务中心,规划为保留现状。
提质改造:余庆县姊妹养康服务中心床位数70张,无护理型床位,规划远期开展提质改造,主要改造护理型床位。
新建:新建余庆县积善颐养康复疗养中心,总床位500张,护理型床位300张。其中近期建设300张床位,远期建设200张床位。
|
县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目标表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乡镇(街道)名称 |
设施类型 |
现状床位数(护理型) |
规划床位数(护理型) |
服务范围 |
建设形式 |
|
1 |
余庆县青山漫谷养老康养中心 |
白泥镇 |
老年养护院 |
200(200) |
200(200) |
全县 |
保留现状 |
|
2 |
余庆县姊妹养康服务中心 |
白泥镇 |
- |
70(0) |
70(70) |
全县 |
提质改造 |
|
3 |
余庆县恒爱老年服务中心 |
子营街道 |
老年养护院 |
50(36) |
50(36) |
全县 |
保留现状 |
|
4 |
余庆县积善颐养康复疗养中心 |
子营街道 |
老年养护院 |
- |
500(300) |
全县 |
新建 |
|
合计 |
- |
- |
- |
320(236) |
820(606) |
- |
- |
(二)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布局
规划至2035年,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总共8个,包含7个乡镇级,1个街道级。规划结合已建养老设施的情况,养老服务中心按照每个30-200床的标准配置,共建成床位1120张,护理型床位860张,详见附件2: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规划目标表。
乡镇级:规划共建成7个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按照80-200床的标准配置,护理型床位占比最低达到60%,建设形式分为保留现状、提质改造。保留现状的是余庆县敖溪镇江北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构皮滩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龙溪镇江南养老服务中心3个;提质改造的是余庆县松烟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龙家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花山苗族乡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关兴镇养老服务中心4个,主要是提质改造护理型床位,使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
街道级:规划现状保留1个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余庆县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数120张,均为护理型床位,服务范围为子营街道、白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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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规划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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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设施类型 |
现状床位数(护理型) |
规划床位数(护理型) |
床位数缺口(护理型) |
服务范围 |
建设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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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庆县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养老服务中心 |
120(120) |
120(120) |
- |
子营街道、白泥镇 |
保留现状 |
|
2 |
余庆县敖溪镇江北养老服务中心 |
养老服务中心 |
120(120) |
120(120) |
- |
敖溪镇 |
保留现状 |
|
3 |
余庆县构皮滩镇养老服务中心 |
养老服务中心 |
80(80) |
80(80) |
- |
构皮滩镇 |
保留现状 |
|
4 |
余庆县龙溪镇江南养老服务中心 |
养老服务中心 |
120(120) |
120(120) |
- |
龙溪镇、大乌江镇 |
保留现状 |
|
5 |
余庆县松烟镇养老服务中心 |
养老服务中心 |
200(0) |
200(120) |
0(120) |
松烟镇 |
提质改造 |
|
6 |
余庆县龙家镇养老服务中心 |
养老服务中心 |
150(0) |
150(90) |
0(90) |
龙家镇 |
提质改造 |
|
7 |
余庆县花山苗族乡养老服务中心 |
养老服务中心 |
170(0) |
170(110) |
0(110) |
花山苗族乡 |
提质改造 |
|
8 |
余庆县关兴镇养老服务中心 |
养老服务中心 |
160(0) |
160(100) |
0(100) |
关兴镇 |
提质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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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1120(440) |
1120(860) |
0(420) |
- |
- |
第八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一、选址原则及布局要求
(一)居家养老选址原则
1.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等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
2.服务对象应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信等市政条件较好;
3.临近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其他为老服务设施。
(二)居家养老布局要求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宜结合乡镇(街道)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布局,鼓励与老年活动中心、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设施之间的部分功能用房实现共建共享和交叉使用。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要配建在便于老年人活动的地段,设置在建筑的三层(含三层)以下,不应安排在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中间夹层,宜与社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集中或邻近设置。
建议幸福院建设与村卫生室共建、共享、共管机制。利用现有闲置的集体房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闲置乡村校舍等设施,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交娱乐、老年教育、文化活动等服务。
二、配建要求
(一)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指标与要求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列入城镇基层公共配套服务用房。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35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满足700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建议将多个小区的配建指标进行集中,统一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老城区、已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规模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350平方米,具有日间照料功能,根据需要和条件可设置全托功能,形成步行15分钟左右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圈。
(三)功能用房设置
主要包括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化娱乐及辅助用房等功能用房,单个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可设置单项或多项功能。其中: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淋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老年保健康复用房可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老年文化娱乐用房可包括阅览室(含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辅助用房可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规划布局
全县共有71个行政村(社区),22个2014年以后建设的居住区。规划依托71个行政村(社区),结合现状已建2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总共规划93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562张。
(一)养老服务站布局
规划依托全县14个社区、22个居住区,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社区、居住区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健康管理、数据采集等社区养老服务。本次规划新建、改扩建养老服务站结合居住人口按照每个0-9床的标准配置,总共35个,床位数334张,涉及各乡镇(街道)。建设形式分为保留现状、提升改造、新建三类。
1.保留现状:为完全保留现状已建养老服务站,主要为子营街道上里社区养老服务站、白泥镇东部产城养老服务站、龙溪镇红军社区养老服务站、敖溪镇胜利社区养老服务站5个,规划床位数64张。
2.提质改造:为保留现状已建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养老床位或配套设施,主要为东方明珠小区养老服务站、子营街道梓桐社区养老服务站、清华园小区养老服务站、碧桂园小区养老服务站、颐升·颐园小区养老服务站、润扬·兰亭水岸小区养老服务站、子营街道积善社区养老服务站、松烟社区养老服务站,共计8个,规划床位数72张。
3.新建:新建为现状缺乏养老服务站的社区、居住区,主要为子营街道子营社区、国腾商都小区、工商联大厦小区、上城苑小区、白泥镇下里社区、构皮滩镇太平社区等22个,规划床位数198张。
(二)幸福院布局
规划依托全县57个行政村,建设57个农村幸福院,床位数224张,结合行政村实际需求按照每个0-4床的标准配置,涉及各乡镇(街道)。建设形式分为提质改造、新建、现状保留三类。
1.提质改造:为保留现状已建幸福院,提升改造养老床位或配套设施,主要为白泥镇满溪村幸福院、白泥镇新寨村幸福院、大乌江镇马龙村幸福院等10个,规划床位数40张;
2.新建:为现状缺乏幸福院的行政村,主要为龙家镇光明村幸福院、花山苗族乡花山村幸福院等46个,规划床位数184张。
3.现状保留:为龙溪镇田坝村幸福院。
第九章 医养与康养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提升机构养老的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增加医养结合养老设施的设置
规划统筹考虑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的布局,将两者同址或者邻近设置,方便老年人就近获取医疗服务。农村地区应当统筹规划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幸福院建设。
确保“余庆县积善颐养康复疗养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床位数500张,护理型床位300张。
二、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
鼓励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形成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之间的转介机制,建立康复病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急诊就诊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设医养结合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协议。
三、建设康养养老服务设施
依托余庆县良好的森林资源、旅游资源、气候条件,重点发展健康养老、康养度假,打造森林康养旅游名片,建设康养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玉笏山森林康养建设项目、团结湖森林康养建设项目、飞龙湖康养现代农庄”等项目建设。
第十章 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
根据《“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结合余庆县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有效满足老年人对多样化养老服务的需求。
一、织密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
打造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划“余庆县青山漫谷养老康养中心”作为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床位数120张,均为护理型床位。规划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需确保医养结合紧密,在功能上能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等综合性服务以及为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打造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余庆县江北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构皮滩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江南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松烟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龙家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花山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关兴养老服务中心”7个作为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范围覆盖所有乡镇,床位数按照每个80—200张控制,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同时,在功能上能够护理中度失能老年人且能为村级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打造村级幸福院。规划依托全县57个行政村,建设57个幸福院。建议幸福院建设与村卫生室共建、共享、共管,在功能上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社交娱乐、老年教育、文化活动等服务。
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关爱制度。对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重度残疾、独居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构建保障基本、救急救难的多层次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基础事项,建立健全巡查、报告、解决、督查、反馈的工作机制,统筹乡镇、社区和民政社工等为老服务资源。
二、健全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打造县级标准化老年养护楼。规划“余庆县青山漫谷养老康养中心”作为县级标准化老年养护楼,床位数200张,均为护理型床位。在功能上,主要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为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打造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将“余庆县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数30张,均为护理型床位。在功能上,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短期托顾、临时照护等服务,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规划依托全县14个社区、22个2014年以来建设居住区,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共建设35个养老服务站。在功能上,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健康管理、数据采集等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综合照料服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失能防范、紧急救援、基础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等连续、规范、整合的养老服务,确保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机构得到长期照护。
大力发展“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县级标准化老年养护楼带动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以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形成“标准化老年养护楼+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居家社区服务网络,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发展社区食堂助餐服务。开展社区长者食堂助餐服务,综合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房屋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切实解决老人特别是半失能老人就餐不便问题。在助餐需求少、老年人口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倡导由亲属、邻居等提供互助性质助餐服务。
发展助浴服务。社区助浴点服务模式,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改造建设老年人助浴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机构助浴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安排护理员入户开展助浴服务,或在养老服务机构开设助浴专区向未入住老年人开放。
四、创建智慧养老平台
以现状已建养老设施为基础,在白泥镇建设余庆县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配置智能服务终端,远期建设乡镇(街道)数字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慧养老建设“互联网+村(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模式为目标,建设线上线下系统联动,通过物联网、信息平台、互联网APP,实现对老人的全方位监护。实现“助洁、助餐、助乐、助医、助浴、助急”六助服务以及购物、紧急呼叫。
第十一章 建设时序
一、近期建设计划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改造东方明珠小区养老服务站、水岸华苑小区养老服务站、缇香湖畔二小区养老服务站、松烟社区养老服务站、白泥镇满溪村幸福院、大乌江镇箐口村幸福院、松烟镇大松村下寨幸福院、关兴镇沙堆村幸福院等18个已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配套设施;水岸华苑小区养老服务站、缇香湖畔二小区养老服务站2个养老服务站。
二、远期建设计划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确保余庆县积善颐养康复疗养中心建设有序推进;提质改造余庆县姊妹养康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对余庆县松烟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龙家镇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花山苗族乡养老服务中心、余庆县关兴镇养老服务中心4个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提质改造护理型床位。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依托社区、居住区建设养老服务站,依托行政村建设幸福院,共新增67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包含下里社区养老服务站、白泥镇民同村幸福院、龙溪镇芝州村幸福院、大乌江镇关塘村幸福院、构皮滩镇瓮脚村幸福村等。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优化养老服务业土地利用,做到统筹兼顾、协调一致,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程度。根据全县产业布局、用地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科学统筹养老用地指标管理。盘活存量用地和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加大现有闲置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的力度。
二、注重各项规划衔接
重点将专项规划与余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进一步明确养老设施建设一张蓝图;注重事业发展规划与建设规划相互衔接,做好实施评估与反馈工作,推进信息公开;注重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本次专项规划内容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中统一落实,专项规划中内容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出入的,应适时予以调整,确保专项规划的建设目标落地。
三、建立弹性控制机制
本规划应随着人口动态发展变化,根据老年人实际增长情况、余庆县社区及行政村的撤并情况,以及其他重大规划的编制及调整,适时对本次专项规划内容进行动态修订。对于已纳入专项规划的机构养老项目,可按照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增补或退出,并由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并实施监督,过程中须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性质不发生改变。
四、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将责任落实与作风建设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督查方案,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重点监督养老有关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协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加强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他配合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监管措施,采取自查、督查、第三方评估并举方式,开展年度和规划中期评估检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及报告,鼓励表扬突出示范优秀先进单位或机构和个人。
第十三章 养老机构运营模式的探索
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模式分为公建公营、民建民营、公建民营,公建民营是近年来最常见的模式。
一、公建公营
公建公营养老机构的性质是公有制,是指完全由政府举办运营的养老机构,一般为非营利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是政府的福利机构,主要为生活困难的弱势老年人群体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二、民建民营
民建民营养老机构是指完全由公司性质的民办企业进行建设与运营的养老机构,主要服务对象为社会上的老人,没有特定对象的限制。
三、公建民营
(一)公建民营含义
公建民营是指政府与民营企业合作共建养老机构的一种方式。在这个模式下,政府提供土地、资金等支持,而民营企业负责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服务对象较为广泛,既包括社会上的老年人,也包括特殊困难群体老人。
“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是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形式。公办民营是在盘活存量,对已经办起来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制改革,建立起全新的顺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公建民营是在发展增量,政府对新办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时进行改革创新,转变投资方式,把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所要投入的资金换一种方式投入,不再直接由政府部门建设和管理,而是遴选其他社会力量去建去管,由此打破公办养老机构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率的体制弊端,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
综上,“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均是政府与民营企业采取合作的方式运营养老服务机构。
(二)公建民营主要特点
政府与民营企业合作:政府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而民营企业则承担养老机构的日常运营管理责任。双方形成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的发展。
公私合作,优势互补:政府在提供基础设施、政策支持等方面具备优势,而民营企业在专业化管理、市场运作等方面较为擅长。通过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多元化经营模式:民营企业在养老机构的运营中,通常采取多元化经营模式。除了提供基本的居住、饮食、医疗护理等服务外,还可以引入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健身养生等项目,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公平竞争与监管: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模式下,应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政府应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对民营养老机构的监督,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公建民营运营方式
政府公建:政府在合适的区域或社区内建设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包括建筑物、硬件设施等。政府负责养老机构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确保基本的安全和功能需求得到满足。
民营运营: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民营企业或组织可以申请经营养老机构,按照一定的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运营。
入驻机制: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竞争性入驻等方式,选择合适的民营企业或组织进驻养老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入驻机制可以有效确保运营方具备必要的经验和能力,并且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公私合作:政府与民营企业或组织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参与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双方可以签订合作协议,在资源、资金、人才等方面进行合作和分享,共同推动养老机构的发展。
监管与评估:政府应加强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监管和评估工作,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同时鼓励优秀机构予以表彰和奖励。
在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中,政府应起到引导、协调和监管的作用,民营企业或组织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工作。双方密切合作,共同努力实现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为老年人提供舒适、安全、便利的养老服务。
(四)政府与民营企业合作方式
1.委托经营
概念:委托经营,又称合同承包(ContractOut),是应用最为广泛的合作模式。委托经营是指政府部门通过招标发包,选择合适的合作对象,将其投资兴建的公办养老机构的部分或全部委托给社会力量经营和管理。
优势:委托经营是一种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公私合作制模式。这种模式对于政府机构而言,其优势在于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对社会力量而言,投入小,因此其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一般性程序:通过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承包的社会力量。由政府机构和社会力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经营合同,确保合同规定的责任为核心内容,明确规定发包方和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内的责任权利关系。现阶段,我国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模式主要采取了管理外包和服务外包两种模式为主。
(1)管理外包模式
管理外包是指政府机构保留对所有权的控制,社会力量获取某一家机构、一定期限的排他管理权和经营权,社会力量需要交纳相应的外包费用给政府机构。在特定的经营期限内,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模式的时间通常是1-5年。管理外包模式的重要特征是:社会力量对资产的运营和维护承担全部责任,但不需要承担任何资本上的风险。
管理外包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和管理,减轻了政府的财政投入,发挥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但是其劣势是:管理外包合作过程中,运营和维护责任主要归社会力量所有,缺乏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风险分担的制度安排。
(2)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是指政府机构雇用私人机构承担一种或多个特定的任务,时间通常为1-3年。服务外包在我国的公共服务领域存续的时间最长,被广泛应用于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公共服务行为,又被称为“后勤服务社会化”。
在服务外包中,私人机构通常不与消费者形成直接交易关系。通过政府向私人机构支付约定的服务费,该费用支付的方式包括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从而实现节约运营成本的目的。该模式的优势是政府机构通过约定的验收标准,支付服务费用,从而实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同时,政府机构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和生产者。而社会力量只提供其他辅助性服务,例如物业保洁服务、停车、餐饮服务、医疗服务等非主要服务。
主要优势是操作方式简单,责任明确。其劣势是适用范围有限,并不适用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2.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模式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将公办养老机构的经营权转移给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一种公私合作制形式。
特许经营要求在合同规定的特许期限内,投资者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这个所有权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并可以向使用者收取适当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融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限结束,投资者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政府需要做的是监督社会力量在特许期内使用和维护设施妥当,确保特许期结束后全部设施能较为完整地交还于政府。
3.资产租赁
资产租赁模式是指政府机构将养老机构的场地和硬件设施以租赁的形式交付社会力量使用,政府机构根据租赁协议获得租金收益。
该模式的优势是操作程序简单、政府机构与社会力量责任明确,是我国公办养老机构领域最早采用的公私合作制的模式之一。
4.混合方式
实践中,公办养老机构公私合作制模式并不单一的合作模式,而是采取多种公私合作制的混合方式。
(五)明确公建民营的保障措施
1.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相关规定
首先,明确参与招标的社会力量需满足哪些标准,避免一些服务质量差的社会力量经营养老机构,降低公建民营模式的实施效果。其次,明确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所要达到的目标,避免一些社会力量投机取巧。最后,明确政府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具体的监督责任,避免出现政府管理的缺位。
2.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政府要与委托经营单位制定各种定期考察、服务效果考核等制度,聘请专业的评估团体定期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进行考核,检查公建民营养老设施的内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真正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使养老机构努力提高养老机构内软硬件设施及专业服务人员配置标准,积极关注老人的社会性和心理状况。
3.保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性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虽然由社会力量参与经营,但政府承担建设投资责任,因此从产权来看,它仍属于公共物品。因此,应当以弱势群体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保持机构的福利性质。
附件:1.县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目标表
2.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规划目标表
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目标表
4.区位分析图
5.规划范围图
6.现状老年人口占比示意图
7.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现状图
8.中心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现状示意图
9.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图
10.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服务范围图
11.中心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示意图分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