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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府办发〔2025〕1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日期: 2025-12-01 09:27:41 打印 关闭 字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212号令)规定,县政府办对2025年9月1日前,以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有效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目录经2025年11月5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现行有效、决定修改、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启动修改程序。

附件:1.2025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目录

     2.2025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目录

     3.2025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目录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5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台账目录docx.docx

附件2.2025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台账docx

附件3.2025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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