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事业机构,县属国有企业:
2024年4月28日,县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于2024年12月5日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中止执行《余庆县港口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处置方案》《余庆县耕地保护方案》,现将调整后的《余庆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余庆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实施方案》《余庆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决策主办及承办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执行及事后评估;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余庆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2024年12月16日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余庆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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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决策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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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庆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县发改局
共同承办: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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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余庆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县民政局
共同承办: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