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上级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完善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九)制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营商环境整治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责调整。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十三)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四)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本单位内设机构3个,具体是:综合股、业务股、监管股。
下属单位1个,具体是:余庆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构成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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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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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庆县医疗保障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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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余庆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72.4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217.77万元,下降74.16%,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救助项目实行市级统筹以及部分项目资助未从县级项目资金中列支。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7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48万元,占100%。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41万元,占39.53%;项目支出467.07万元,占60.47%。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72.48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2217.77万元,下降74.16%,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救助项目实行市级统筹以及部分项目资助未从县级项目资金中列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17.77万元,下降74.16%,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救助项目实行市级统筹以及部分项目资助未从县级项目资金中列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类)1.05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54万元,占3.69%;卫生健康支出(类)721.06万元,占93.34%;住房保障支出(类)21.84万元,占2.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2.59万元,支出决算为72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4%。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优秀工作人员奖励。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82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以及医疗保险基数的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以及医疗保险基数的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09.04万元,支出决算为41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金项目资金未使用,从上级资金中解决。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9.84万元,支出决算为24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5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积金的调整。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4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28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奖金、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的合理把控。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资金的合理把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的合理把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以及维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
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的合理把控。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增加0.3万元,增长1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整体公务接待较少。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9人次,支出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资金的合理使用。与2022年相比,增加0.17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3.2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优秀人员考核奖励。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包括县级配套资金、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助、医疗救助等医疗费用。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行政运行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医保类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
附件1:遵义市余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遵义市余庆县医疗保障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余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