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大力实施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4-06 10:22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余庆县委 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余党发〔2021〕2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提升工作,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场化方向,坚持分类施策、先易后难、逐个处置,全面开展各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提升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续、转、提、关”路径,加快盘活提升全县停工、停业和低效旅游项目,推动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发挥效益,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建设注入新活力。2022年,全县推动盘活停工、停业项目1个以上,提升低效旅游项目1个以上。到2025年,全县基本完成停工、停业和低效旅游项目的盘活提升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再摸底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制度

1.在2021年8月全市旅游产业化专题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再次摸清各地停工、停业及低效旅游项目情况,对其开展投资效益评估,结合评估情况进一步细分出是否可盘活提升两种性质的项目,分类建立清单。2022年,完成全县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分类督促指导,按照“续、转、提、关”的路径,提出每个项目的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领导、盘活措施及时限,建立台账,实行办结销号跟踪落实,力争到2024年实现摸底一批、消化一批、清退一批、提升一批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县投促局、县国资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贵州飞龙湖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二)坚持分类指导,稳妥有序推进盘活工作

2.分类推进停工可盘活项目。对有市场手续全、差少量资金的项目,加大申请省级文旅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十大服务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剥离地方政府债务,形成旅游经营性资产,采取市场化、法制化手段重新包装,增强项目吸引力,引进战略投资,争取金融及社会资本注入等方式进行盘活。对有市场、少手续、可办理缺资金的项目,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作为推动解决手续问题,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指导帮助这类项目加快完善相关手续,合法合规后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进行盘活。对有一定市场、手续齐,但规划设计粗糙、投资规模过大、缺资金、短期内难见效的项目,按照“瘦身”的原则,指导调整优化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减少不必要投资,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剥离不良及良性资产,以良性资产吸引社会资本进行战略投资,通过重组、混改、转让等方式进行盘活。2022年推动盘活此类项目20%以上,到2024年,完成此类项目盘活工作。(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国资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投促局、贵州飞龙湖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3.稳妥处置停工不可盘活项目。经专家组充分论证和评估后,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处置措施,最大限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关停及时止损,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处置。2021年完成此类存量项目的梳理界定,3年内全面完成此类项目的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国资中心、贵州飞龙湖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4.加快推进停业和低效可提升项目。对规划设计不合理、未充分考虑盈利平衡、缺乏创意、亮点特色不突出、经营性业态不丰富的项目,指导提升规划,优化线路设计,合理增设经营业态,增强项目核心吸引力进行盘活。对现代企业制度未有效运转、经营管理水平低的项目,指导推进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将经营权进行剥离,引进经营性市场主体委托经营管理或职业经理人,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后提升。对人才支撑不足、宣传营销效果不好的项目,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创新营销方式,加强对项目产品的宣传;强化与旅行社合作,合力开拓市场,增加流量,扩大市场影响力进行提升。2022年,提升低效项目1个以上,3年内完成低效旅游项目的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县国资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投促局、贵州飞龙湖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5.有序处置停业和低效不可提升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处理,不再新增相关投资,优胜劣汰。2022年,完成此类存量项目的梳理界定,3年内全面完成此类项目的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资中心、贵州飞龙湖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6.坚决处置违规项目。对涉及生态环保红线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依法采取关停等方式处置,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对此类项目要制定阶段性整改方案,做好复垦复绿等相关善后处置工作。2022年,完成此类存量项目的梳理界定及关停工作,3年内全面完成此类项目的拆除及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贵州飞龙湖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三)集中力量攻坚,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7.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成立县级联合督促指导组,组建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平台公司对相关项目逐个进行实地调研和研判,针对全县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方案(一项目一方案)进行评审。县级统筹采取银行贷款、基金撬动等方式先行推动余庆大酒店、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平寨宣教展示区项目,采取引进战略投资者、综合施策等方式加快推动项目的盘活,探索盘活提升路子,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全县类似项目的盘活提升。(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中心、县林业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投促局、县海纳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四)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8.深化涉旅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资本投入、整合资源、资产重组、资产置换、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推动涉旅平台公司实体化改革和运作。指导涉旅国有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健全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层激励机制,探索多元激励方式,建立和规范经营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简化管理层级,优化管理效能,提升管理水平,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国有旅游景区改革,构建产权关系明晰、责任主体到位、市场对接充分的景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国有旅游景区发展成为引领带动旅游业发展的龙头市场主体。支持县属涉旅国有企业通过整合资源、兼并重组、连锁经营以及跨界融合等方式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县国资中心、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五)注重建章立制,规范项目监督管理

9.加强对涉旅项目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对还未开工或刚开建的项目,原则上交由市场主体开发建设,没有实现实体化转型的国有平台公司不得参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资源、新发现的三级及以上旅游资源和温泉景点的开发利用,加强新开发旅游项目的审批和监管,投资规模超过1亿元低于3亿元的,由县人民政府报市旅游产业化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审核把关;投资低于1亿元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审核把关。各有关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从政策设计、项目审批、日常监管、行业管理等方面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健全“借用还”机制。(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县教体局、贵州飞龙湖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旅游产业化专班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承担起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提升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提升作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工作,亲自谋划部署,定期督促调度,及时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提升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推动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形成推动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提升工作的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县级统筹指导、各主管部门负总责、县平台公司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县政府牵头负责推动县域内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提升工作。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工作方案”的原则推进盘活提升工作,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要强化统筹协调,把盘活提升清单分类列出来,明确责任单位、推进时序,指导协助各责任单位、各平台公司制定处置方案、开展招商引资、申报基金及专项资金等工作,按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向县政府报告,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县发改局要加快推进有关项目投转固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按规定协助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要协调解决项目融资问题,县投促局要大力协助引进优质文旅企业,县国资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出资建设项目的盘活提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各金融机构要给予大力支持,帮助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单位要将符合条件的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纳入“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同步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好游览、交通、餐饮、住宿、购物、文娱等环节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对可盘活提升的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的宣传促销、商品研发和技术改造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支持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以及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文旅基金、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等项目资金支持,同时指导各地切实做好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后续建设和债务偿还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调度管理。县政府将按季度调度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分析研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定期通报推进情况,做好工作关键节点的有效衔接,及时纠正纠偏,有效推进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加快盘活提升。


主办:余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余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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