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投资促进局关于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建设相关报告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对照《余庆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余府办发〔2024〕6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学法计划。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干部大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干部职工运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黔微普法”等途径开展自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时,坚持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抓手,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招商营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结合起来。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把法治建设和招商营商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定期听取局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强力推动贯彻落实。二是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等,并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安排贯彻落实工作。三是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四是带头学法用法。今年以来,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政策文件等4次,会前学法4次,为局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根本指引。
(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我局职责,不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局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决策意识,提高依法决策能力。2024年我单位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规范性文件工作。为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对规范性文件有了新的认知,进一步了解规范性文件含义、制定的程序、遵循的原则等。2024年,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五)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更加清晰的认识,并严格遵守、执行。工作中,我局不涉及行政执法工作。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无行政许可事项。
(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强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在局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在“贵州网院”APP重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托“中国普法”“黔微普法”“遵义司法”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线上法治知识竞赛,参与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100%;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黔东南州开展“教科书式”行政执法规范示范片,让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敬畏法律并依法开展工作。二是扎实开展行业工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宣传推广“贵人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致力以环境吸引更多投资者到余庆投资兴业。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方式较为普通,普法教育形式单一,普法宣传力度不强,宣传工作创新性不够,距离普法宣传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还不够强,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
(三)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由于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具备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人员少,干部队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能力、理解能力不强,学习效果不是很佳。
(四)工作力量薄弱。由于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干部是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加之各项重点工作的增多,导致在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细节上存在疏漏。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我局持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相关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纲要,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走在前、作表率,建立健全局领导班子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学法、网络学法、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开展工作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要内容。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开展招商引资业务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形成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省市相关配套制度,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思维的培养,切实把党的领导真正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和招商引资业务工作开展的全过程。
(三)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法律法规颁布日和有关法治宣传活动等进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春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加大服务对象宣传指导,充分发挥“中国普法”“黔微普法”“遵义司法”微信公众号、单位微信工作群、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效果,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不断提高依法招商水平。一是增强依法服务企业的意识,以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构建优质的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招商引资企业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政策法规引导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有力推动依法依规招商。二是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招商引资谈判和合同签订审查办法 (暂行)的通知》等法规及规定,准确把握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方向,加强对招商项目、合作协议等内容的审查把关,对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一律遵循公平竞争基本流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坚持对环境影响、生态保护、成本效益、合同履行等方面进行联合预审,避免各种法律风险和违法违规决策,确保招商项目依法规范运行。同时把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与投资促进工作相结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树牢法治招商理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余庆县投资促进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