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余庆县统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办公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等。
2.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等。
3.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事项和工作部署;非涉密的领导活动;非涉密的会议内容等。
4.统计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修改废止等信息。
5.统计数据及信息。包括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信息。
6.权责清单:包括办理行政奖励的条件、地点、流程、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
7.财务信息。包括“三公”经费,部门预算与决算信息。
8.规划计划。包括工作总结及计划、统计工作发展规划等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县统计局将及时予以公开;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余庆县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室地址:余庆县白泥镇龙背路6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24703508;
传真号码:0851-24703201;
邮政编码:564499。
(二)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县统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资料
1.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yq.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中填写。申请人应当认真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委托有关机构人员或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个人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影印件或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影印件或复印件。
(四)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信件邮寄至县统计局。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向县统计局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资料。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县统计局提交信息申请资料。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余庆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资料。
(五)申请处理
县统计局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县统计局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县统计局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六)答复时限
县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县统计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4621509
通信地址:贵州省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8号政府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564499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余庆县司法局
通信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他山路5号
邮政编码:564499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凤冈县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凤冈县龙凤大道
邮政编码:5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