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5-09-12 10:21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2024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水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的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建设项目。

(三)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主要江河以及水源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配合做好1000人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五)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行政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城市(镇)供水、排水、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供水、排水、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管理、负责制定、监督、监察全县水务行业服务指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务建设资金筹集方案的制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投融资多元化和市场化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各种涉水规费;指导水务行业建设市场以及水务工程招投标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监督。

(十二)负责水务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承办水务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

(十三)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调整。

1.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局。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将水旱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水务局。

(十六)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3个,具体是:余庆县水务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规划计划科。

下属事业单位4个,具体是:余庆县重点水源保护服务中心、余庆县河道治理服务中心、余庆县水利建设服务中心、余庆县团结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构成见下表。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余庆县水务局

行政单位

2

余庆县重点水源保护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3

余庆县河道治理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4

余庆县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5

余庆县团结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009.40万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680.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29.13万元,增长19.90%,主要原因是:加强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对接财政,加大资金拨付力度。

二、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决算合计800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9.40万元,占100.00%。

三、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决算合计800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46万元,占15.80%;项目支出6743.94万元,占84.20%。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009.40万元。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680.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29.13万元,增长19.90%,主要原因是:加强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对接财政,加大资金拨付力度。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22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0.24万元,增长61.97% ,主要原因是:加强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对接财政,加大资金拨付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⑴ 科学技术支出(类)2.55万元,占0.04%;

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9.28万元,占1.92%;

⑶ 卫生健康支出(类)46.52万元,占0.75%;

⑷ 节能环保支出(类)28.50万元,占0.46%;

⑸ 城乡社区支出(类)51.34万元,占0.83%;

⑹ 农林水支出(类)5880.96万元,占94.53%;

⑺ 住房保障支出(类)91.89万元,占1.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9.33万元,支出决算为622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53%,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年中追加预算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48万元,支出决算为9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出一人,退休两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我单位1月一人调出县外,于6月、9月有两人退休,职业年金纪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年中追加预算安排,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对接财政,加大资金拨付力度。人员减少,调出一人,退休两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预算取数问题,部分数据被取到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62万元,支出决算为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部分数据取到该科目,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指标增加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指标。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34万元,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指标增加长江经济带污水治理项目指标。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9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整,通过年中追加预算增加人员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9.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年中预算增加烟水配套建设、其他水利项目建设等项目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年中预算增加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水库维修养护、其他水利项目建设等项目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年中预算增加2024年国家重点水土保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县级财政审批,通过年中预算增加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应对汛期不稳定天气,通过年中预算增加防汛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上级部门审批,为应对干旱极端天气,通过年中预算增加抗旱资金,维修养护饮用水水源点,保障人畜饮水。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6.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年中预算增加资金,用于小乌江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余庆县浑塘河觉林村段治理工程、余庆县小乌江流域综合治理三期。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年中预算增加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支付松烟镇饮水维修工程。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6.27万元,支出决算为9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出一人,退休两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年中追加增加土地征拆补偿资金,用于解决魁龙水库建设占地纠纷。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年中追加增加土地开发支出,用于打鼓台水库建设。

2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5.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年中追加预算增加污水处理运行费用。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年中追加预算增加偿还打鼓台水库工程建设债务。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265.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7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5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30.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2024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0个,出国团0人次,开支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1万元,支出决算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59万元,下降29.50%。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万元,主要用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7.50%。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积极压减开支,减少无公函、非必要接待,简餐接待,减少接待费支出。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788.37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839.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51.11万元,下降37.02 %.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投入。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788.37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839.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51.11万元,下降37.02%,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投入。

具体情况如下:(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12.73万元,主要用于魁龙水库建设占地纠纷。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打鼓台水库建设。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支出875.64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运行费用。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打鼓台水库工程建设债务。

九、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2024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6.27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压缩开支,人员减少。

十二、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余庆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万元:分别为打印机4台,采购金额0.72万元;打印纸35件,采购金额0.7万元;电脑7台,采购金额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8.00万元:余庆县2023年一般债券预算资金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金额65万元;余庆县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00万元:为余庆县污水处理厂在线检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1.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三、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庆县水务局本级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贵CZ4733)、执法执勤用车1辆(贵CVS41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贵CB722E)。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789.4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根据余财绩[2024]4号余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对象为县水务局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2023年污水处理项目;县水务局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评价结论:2023年完成了20座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未全部完工,现处于停工状态,所以项目还未进行验收工作,通过调查问卷96.81%认为明显改善灌溉用水供应,97.87%认为能保证库区群众基本生活用水,100%认为有效改善库区生态环境。2023年污水处理项目评价结论:污水处理项目2023年保障了11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全年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及时处理,改善了区域水环境质量,通过污水处理项目的实施,对降低当地环境污染起到了明显效果,未发现出水水质不达标情况,污水处理厂能够保障出水长期稳定达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余庆县水务局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余庆县水务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余庆县水务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余庆县水务局的基本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余庆县水务局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等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余庆县水务局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余庆县水务局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统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余庆县水务局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三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三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余庆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余庆县水务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主办:余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余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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