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余庆县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及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余庆县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公开目录包括以下内容:组织机构、领导成员和分工、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动态、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指定地点为:余庆县子营街道办文峰路84号余庆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51-24704029;传真:0851-24704029。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党务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 20 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余庆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4704029 ;传真号码:0851-24704029 ,通信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办文峰路84号余庆县水务局,邮政编码:564400 ,电子邮箱地址:17516200@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 -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余庆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纸张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余庆县水务局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室,当场提出申请。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六)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费用收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4621509

通信地址:贵州省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8号政府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564499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余庆县司法局

通信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他山路5号

邮政编码:564499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凤冈县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凤冈县龙凤大道

    邮政编码:564200


主办:余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余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8号 邮政编码:564499 电话:0851-2462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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