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特编制《余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单位职责、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
2.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信息。
3.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信息。
4.财政预决算等。
5.权责清单及信息公开制度等。
(二)公开形式
余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中国·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zgyq.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 zgyq.gov.cn/)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余庆县市场监管局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一)受理机构
余庆县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余庆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4:00-17:30
联系电话:0851-24621251
传真号码:0851-24621251
邮政编码:564499
通信地址: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6号五楼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可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本单位领取)。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本局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
(三)审查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四)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五)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六)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或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4621509
通信地址:贵州省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8号政府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564499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余庆县司法局
通信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他山路5号
邮政编码:564499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凤冈县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凤冈县龙凤大道
邮政编码:5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