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08〕9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人通[2008]165号)、《遵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遵市人社发【2016】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评审认定等程序,余庆县大乌江镇卫生院代刚交同志具备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7月18日(7天),如对相关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851-24624639 。
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一审一校:龙 庆
二审二校:马 腾
三审三校:李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