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规范我县羊屠宰秩序,加强畜禽屠宰监督和管理,保证羊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 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余庆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草拟了《关于全面规范羊定点屠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及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蔡吉松,0851-24621345,电子邮箱:769222928@qq.com。
余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关于全面规范羊定点屠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羊屠宰秩序,加强畜禽屠宰监督和管理,保证羊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 年)》《遵义市畜禽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5-2030)》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规范全县羊定点屠宰,凡是在余庆县县域内市场上经营销售的羊肉及其产品必须经过合法的定点屠宰场屠宰,全力遏制和打击非法屠宰羊的行为,确保羊肉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任务
1.选址规划。按照《贵州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 年)》文件要求,不新建羊定点屠宰场,在余庆县新鑫源肉联有限责任公司内增设羊屠宰车间。
2.集中整治。开展“一打一禁”,“一打”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一禁”即严格禁止“白条肉”上市经营。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摸排调查,依法打击、取缔经营羊及羊肉产品的违法行为。
3.加强检疫检验管理。加强对屠宰场的检疫监督、疫情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安全生产指导和羊肉产品检疫检验标识管理。
4.执法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合整治,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三、组织领导
按照县委、县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重拳出击,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发布《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羊定点屠宰的通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泥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2.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新闻媒体、宣传车、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规范羊定点屠宰,深入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羊肉粉餐饮服务单位等相关场所和居民小区,广泛张贴《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为全县规范羊定点屠宰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白泥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增设屠宰车间。由县人民政府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在余庆县新鑫源肉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场内增设羊屠宰车间,获批复后,由余庆县新鑫源肉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羊屠宰车间和安装相关设施设备和调试工作,正式启动羊定点屠宰。
2.开展联合执法。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取缔全县羊私屠点,规范和净化羊产品市场,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私宰肉上市销售违法行为,做到在全县范围内所有经营的羊肉品必须经定点屠宰检疫合格后上市。
(三)巩固提高阶段
通过一个阶段的集中整治,逐步使羊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步入正轨,相关职能部门仍需加强对城区流通领域、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以巩固全县羊定点屠宰成果,保证羊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县城中心城区羊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1.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羊养殖、屠宰环节的监管,做好羊产地检疫工作,加大私屠滥宰的监管力度,做好入场屠宰羊的《动物检疫证明》、免疫标识监督查验。在羊定点屠宰现场对屠宰的羊进行集中检疫,对屠宰前的羊进行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监督抽检。监督屠宰场落实羊瘦肉精自检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病害羊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各类台账管理。
2.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肉类市场准入的把关和检查,未经检疫检验的羊产品一律不准入市销售。加强对羊肉品经营户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羊肉品行为,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加强对使用羊肉品的宾馆、饭店、机关单位食堂等开展证照票据索要工作,确保肉品来自定点屠宰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私宰肉和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3.县公安局:打击羊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城区羊肉及其制品在屠宰、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4.县发改局:严格落实牲畜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程序,提高政府定价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度,规范屠宰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委托人、屠宰经营者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促进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5.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屠宰从业人员、检验人员健康证的办理。
6.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中心城区羊肉流动经营、街道沿街私屠滥宰的清理整顿。
7.县财政局:保障羊屠宰无害化处理相关补助工作。
8.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负责做好余庆县新鑫源肉联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监管,严厉查处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
9.县自然资源局:对余庆县新鑫源肉联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设的羊屠宰车间占地进行把关,占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辖区农贸市场、超市、路边摊、餐馆的检查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羊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力度,一经发现辖区内的私屠滥宰行为,必须立案查处。
本方案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