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2
一、部门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4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9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9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
第五部分 附件 13
(二)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参与全县脱贫攻坚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影响区移民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三)负责对外协作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协作交流工作计划,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对外协作和交流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备案、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指导全县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
(五)负责督促指导贫困退出检查评估工作。
(六)负责联络协调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参与县直机关和中央、省、市在余单位及驻余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抓好督查督导、统筹调度、信息收集。
(八)组织实施扶贫干部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九)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十)落实沪遵两地达成的对口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系列共识和协议;对接联系、服务、协调上海市援黔干部联络组工作。
(十一)统筹、梳理、筛选上海市对口扶贫协作项目的中申报审核、启动实施、监督检查、审计验收、考核及合作交流等工作。
(十二)协调指导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影响区移民工作。配合县发改等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搬迁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影响区搬迁对象的认定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
(十三)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初审和移民安置规划初审工作及上报工作,承担全县跨乡镇(街道)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移民规划的实施工作,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指导全县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评估。
(十五)提出全县生态移民搬迁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排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六)监督检查全县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数据资源规范处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职责调整。
1.将原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职责划入县扶贫办。
2.将原县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委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办公室、县“三关爱”工程办公室)的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职责划入县扶贫办(县生态移民局)。
本单位内设机构1个,具体是:综合股。
下属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余庆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构成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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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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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庆县乡村振兴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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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余庆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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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026.9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减少1247.63万元,下降29.1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经费,政府性基金收支减少。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2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6.93万元,占100%。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2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4万元,占13.30%;项目支出 2624.53万元,占86.70%。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026.9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247.63万元,下降29.18%,主要原因是: 人员退休减少经费,政府性基金收支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5 %。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8.45万元,增长35.83%,主要原因是:支出往年项目款项增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科目(类)0.60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38.47万元,占1.6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15.68万元,占0.67%;农林水支出科目(类)2260.17万元,占96.4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29.46万元,占1.27%。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7.53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57.53万元,支出决算为4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经费调资。用于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373.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97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属于上级资金。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153.09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00万元。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4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37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28.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3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差学习、开会,下乡指导工作较多,公务车辆费用增加。与2022年相比,增加0.68万元,78.1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差学习、开会,下乡指导工作较多,公务车辆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差学习、开会,下乡指导工作较多,公务车辆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相比,增加0.7万元,增长233.33%,增加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差学习、开会,下乡指导工作较多,公务车辆费用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运行维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
成预算数的100%。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12.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167人次,支出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
(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682.56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864.66万元,减少55.88%,主要原因是支付上级资金项目款减少。
(二)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682.56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864.66万元,减少55.88 %,主要原因是支付上级资金项目款减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382.62万元,占56.06%;主要用于监测户就业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支出283.79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3)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支出16.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5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差学习、开会,下乡指导工作较多,公务车辆费用增加。与2022年相比,增加0.68万元,78.1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差学习、开会,下乡指导工作较多,公务车辆费用增加。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车。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5.4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余庆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