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10-10 15:28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项决策和部署,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段

本禁火令发布之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禁火区域

本县行政区域内森林、林地和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禁火区;

(二)禁止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等行为;

(三)禁止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行为;

(四)禁止烧蜂窝、蚁窝,烧山驱兽等行为;

(五)禁止焚烧秸秆等烧灰积肥农事用火行为;

(六)禁止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特殊用火规定

因防治病虫害、防灾减灾、抢修设备、文旅活动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气象条件允许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开展。确需农事用火的,必须严格执行农事用火“报备”制度,在护林员和网格员的监督下安全用火。

五、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举报电话:

余庆县应急管理局0851-24704838

余庆县林业局 0851-24629119

子营街道办事处0851-24700411 

白泥镇人民政府 0851-24621577

龙溪镇人民政府0851-24711372 

构皮滩镇人民政府 0851-24721030

花山苗族乡人民政府0851-24731002 

大乌江镇人民政府 0851-24755221

敖溪镇人民政府0851-24761037 

龙家镇人民政府 0851-24752192

松烟镇人民政府0851-24771062 

关兴镇人民政府 0851-24791073

本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余庆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主办:余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余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8号 邮政编码:564499 电话:0851-2462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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