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余庆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信息,特编制《余庆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县教育体育局掌握的相关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或提供。
一、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教育体育、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信息公开年报、非公开信息目录、建议提案、通知公告等。
二、获取方式
余庆县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综合股办公室负责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政务信息,各学校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范围参见《余庆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
⑴机构信息类: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等信息;
⑵政策文件类:包括需要公开的部门文件;
⑶规划计划类:包括年度计划及进展、发展规划等信息;
⑷工作信息类:包括通知公告、意见建议征求等信息;
⑸人事信息类:包括人事任免、考录信息等信息;
⑹财政资金类:包括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
⑺行政权力类:包括行政许可、权责清单、行政服务等信息;
⑻重点领域类:包括教育、体育发展情况报告等信息;
⑼公共服务类:包括非公开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建议提案回复等信息;
⑽信息公开年报:主要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2、公开形式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通过中国•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的政务公开(http://www.zgyq.gov.cn/zwgk/)平台进行公开,另外以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其他辅助载体和形式的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中国•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政府信息各公开主体设立的查阅场所查阅县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县教育体育局在信息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申请公开信息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受理联系方式见“余庆县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构表”。受理时间为法定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申请条件
除法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余庆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受理程序
⑴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县教育体育局综合股办公室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页面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教育体育局综合股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县教育体育局如需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县教育体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流程。
⑵申请的处理
县教育体育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县教育体育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
公民申请公开政务信息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⑴《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⑵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⑶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⑷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⑵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公开监督及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适时或不相关的,有权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及时更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教育体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本单位举报或者向余庆县政府办公室、余庆县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举报电话见“余庆县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构表”),也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进行举报投诉。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县教育体育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主管部门: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8号
邮政编码:564499
电话:0851-24621509
申请行政复议部门:余庆县司法局
单位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他山路5号
邮政编码:564499
电话:24621372
申请行政诉讼部门:余庆县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西部新城余庆大道与敖溪路交汇处(与县人民医院和人民银行相邻)
邮政编码:564499
电话:0851-2462137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综合股办公室是全县教体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综合股办公室承担,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贵州省余庆县子营街道香港路32号办公楼四楼404室
邮编:564499
电话:0851-24622749
传真:0851-2462668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