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超期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10 15:54 字体:[]

关于注销超期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经对运政系统中的货车数据进行清理,贵CA1903 张健逾期未年审超过180天,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范》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

请车主于2025年3月21日前到余庆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撤销其道路运输经营批准,并注销相应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联系电话:0851-24622775。

余庆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0日


主办:余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余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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