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对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坚实的法治保障赋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将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25年度县委常委会7次、县政府常务会8次听取、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时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高位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二是强化法治学习培训。2025年5月组织执法人员线上参加“遵义市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班”;6月4日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年底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公益大讲堂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取得学习和考试合格证书。认真组织参加各项专题培训,严格按照省、市、县培训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执法大练兵、安全生产、环境应急等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是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履行普法使命。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作为年度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和参加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6·5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促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法治建设深度融合。
二、强化制度执行,依法规范行政决策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余庆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细。二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分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制度,强化会前准备、会中决策、会后落实机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重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制度,所以环评审批按照市局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技术审查,确保环评质量。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报市局法制审核和集体会商讨论作出决定。四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完成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现有持证执法人员28名,对分局离退休人员的执法证进行清理和注销,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未持证人员不安排执法任务、不参与执法检查,严格做到持证上岗。所有执法活动保证有两名以上持证人员参加,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对重大复杂的现场执法、查封扣押、强制拆除、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同步采取录音录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台账,确保所有行政行为有据可查。严格执行省厅执法文书格式,做到统一、规范,充分保障相对人各项权利。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各类排污企业纳入执法数据库,按季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杜绝随意执法。2025年共计抽取排污单位98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6家次、一般排污单位55家次、强化监管单位27家次。四是强化执法监管。2025年共立案调查5件,其中行政处罚2件,处罚金额24.6万元,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2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人。五是有序推进中央、省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历次督察反馈我县问题120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14个,序时推进整改6个。交办我县信访件58件,已办结58件。问题整改和信访件没有超期未完成整改和超期未办理的情况。六是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工作,持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联动。按照《余庆县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制度(试行)》,落实联络员制度,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共享、案件协作、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针对涉刑案件,强化与公安机关联动,提前提请检察机关介入指导,切实推动案件侦办。七是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及时召开执法大练兵动员部署会,业务培训,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步骤和措施。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与全省执法大练兵学习,派出执法尖兵参加执法大练兵现场比武,通过学习和考试,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技术能力水平,为生态环境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方案》《遵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办法》,落实主要领导出庭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25年,我局共收到2件检察建议书,已办结2件。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2025年以来,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应诉案件。二是强化执法过程监督,所有执法检查情况通过全省移动执法系统实时上传,全过程监督,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在市局官网、县门户网站、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管理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和集体会商讨论作出决定,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四是持续开展案卷评查。重点围绕执法检查、立案调查、证据收集、文书制作、法律法规适用及文书送达等各个环节对案卷进行全面评查,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切实抓好市局执法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提高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查办效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反馈,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查办理工作。2025年启动生态损害赔偿2件,办结1件,另有1件正在办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氛围不够浓厚。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力量薄弱,执法力量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肩负的任务和面临的压力还不相适应,人少事多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基层执法监管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形势任务需要。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法治建设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环节,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法治创新赋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一是持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巩固作风建设年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全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打造廉洁、公正、文明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维护和树立生态环境机关依法行政良好形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我县实际,紧盯“白酒、洞穴污染、污水处理、人饮保护区、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三是紧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对污染环境问题“零容忍”,持续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重拳出击,惩防并举,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形成高压态势,守牢生态红线和环境底线。四是持续推进健全完善“多元共治”制度体系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以法治思维为建设“美丽余庆”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