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4-07 14:57 字体:[]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余庆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余庆县公安局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余庆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掌握影响稳定、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领导本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和指挥处置辖区内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

2.承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中国公民出入境及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有关工作。

3.承担对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剂监控工作。组织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禁吸、禁贩等以及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4.按规定权限对消防、武警执行公共安全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5.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余庆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余庆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余庆县公安局本级10个乡镇派出机构、看守所、拘留所及下属2行政机构,具体是:县看守所、拘留所及余庆县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森林公安局2个行政机构;子营派出所、白泥派出所、龙溪派出所、大乌江派出所、构皮滩派出所、花山派出所、敖溪派出所、松烟派出所、龙家派出所、关兴派出所等10个派出机构财政全额补助行政单位1

三、部门人员构成

余庆县公安局总编制人数227人,其中:余庆县公安局227人(行政编制218人、机关工勤9人、事业编制0)。

2024年末实有人数218人,其中:余庆县公安局本级218

第二部分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初资产情况表

(十二)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866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8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上年结转680.15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661.6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85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91万元。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增加1288.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以及本年新增预算安排武警、警务辅助人员、强制医疗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661.62万元,较上年增加1288.33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以及本年新增预算安排武警、警务辅助人员、强制医疗等项目收入。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81.47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88.68%,较上年增加308.18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晋升调整增加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 %,较上年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3.46%,较上年增加300万元;上年结转680.15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7.85%,较上年增加680.15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8661.62万元,较上年增加1288.33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本年新增预算安排武警、警务辅助人员、强制医疗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079.35万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81.73%;项目支出1582.26万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18.27%。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公安支出6274.37万元,占总支出的72.4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90万元,占总支出的3.9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万元,占总支出的0.09%;行政单位医疗113.73万元,占总支出的1.31%;公务员医疗补助17.85万元,占总支出的0.20%;住房公积金支出321.91万元,占总支出的3.72%。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禁毒业务经费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05%;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费支出498.76万元,占总支出的5.76%;强制医疗经费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17%;武警中队实物保障经费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0.11%;遗属生活补助支出9.75万元,占总支出的0.11%;遗孀医疗补助支出0.6万元,占总支出的0.01%;在押人员生活补助费支出63万元,占总支出的0.7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8361.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81.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1.86%;上年结转680.1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8.14%。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361.6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556.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0%;卫生健康支出132.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8%;住房保障支出321.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84%。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其他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增加988.33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本年新增预算安排武警、警务辅助人员、强制医疗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7681.47万元,较上年增加308.18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本年新增预算安排武警、警务辅助人员、强制医疗等项目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707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2.16%;项目支出60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84%。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6274.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3.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8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21.91万元。项目支出中武装警察部10万元,行政运行9.75万元,执法办案503.76万元,其他公安支出7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079.35万元,较上年减少215.60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安排减少等。其中:人员经费628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8.84%;公用经费78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1.16%。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77.0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3.44%;商品服务支出966.2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5.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0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84.4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40%;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余庆县公安局2025“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将提前下达资金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84.45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运行成本。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初,余庆县公安局有资产原值合计15633.78万元,较上年减少16687.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37.45万元,固定资产9073.59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257.18万元,无形资产465.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工程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服务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02.11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为602.11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2025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项目498.7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82.83%;在押人员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项目63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10.46%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9.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1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1.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2.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余庆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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