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9-13 16:06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3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说明8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8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8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8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8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9

第五部分附件1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道路巡逻执勤,维护县区和公路沿线的治安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管理城乡交通秩序,组织、指挥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

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对全县机动车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管理。

四)全县大型保卫任务中道路交通沿线和复杂地段的疏导安全工作;参与本县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的规划,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度对策。

六)加强道路巡逻和设点设卡,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七)开展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和处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八)交通安全隐患点进行清理排查、严厉打击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九)负责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货车、注册登记。

十)负责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货车驾驶员考试、发证。

十一)负责、对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进行指导、监督。

十二)负责驾驶员年度体检信息录入及驾驶证换证补证业务,并及时将档案归档。

十三)负责机动车年检业务,并及时将档案归档管理。

十四)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办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单位)内设机构7,具体是:一中队(综合中队)、二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三中队(龙溪中队)、四中队(构皮滩中队)五中队(松烟中队)、六中队(车管所)、七中队(县城秩序中队)

下属单位0个,具体是:无。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构成见下表我部门(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单位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单位

2



……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85.84万元,与2022相比,减少30.28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在职及临聘人员减少,工资基数减少、本年无职业年金缴费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8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5.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85.84万元,其中:基本支888.19万元,占90.09%;项目支出97.64万元,占9.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985.84万元2022年相比,增加6.12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5.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35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938.95万元,占9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19.45万元,占1.97%;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9.22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18.22万元,占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1.15万元,支出决算为98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02.55万元,支出决算为84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实际在职在岗人数较年初预算增加,人员职级晋升工资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7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基数调整,导致决算数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人退休,年初无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在岗增加,导致决算数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在岗增加,导致决算数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4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基数调整,导致决算数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37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积金基数整体减少(年中退休1人基数比新招录人员基数大),导致决算数减少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1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84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用、遗属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

公用经费4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4万元,支出决算为50.27万元,完成预算的2148.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少,根据本年实际使用情况核算。与2022年相比,增加2.3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初无预算,根据当年实际使用情况核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无。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34万元,支出决算为50.27万元,完成预算2148.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少,根据本年实际使用情况核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相比,增加43.03万元,增长594.34%,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台大多数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久,维护费大幅度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14.65万元,购置公务车1台,购置原因为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其中一台车辆已处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62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维护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0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内容无此项费用支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说明

(一)2023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非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93万元,增长2048.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运行经费严重不足,年初预算只能基本保障水、电费,年度产生其他运行经费根据当年实际使用情况核算。与2022年相比,增加20.40万元,增长68.3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新公务用车一台,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护费较多。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88.2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遵义市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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