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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掌握影响稳定、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领导本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和指挥处置辖区内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承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中国公民出入境及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有关工作。承担对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剂监控工作。组织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禁吸、禁贩等以及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对消防、武警执行公共安全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本部门内设机构26个,具体是: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督察室、法制室、禁毒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经侦大队、政保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白泥派出所、子营派出所、龙溪派出所、大乌江派出所、花山派出所、构皮滩派出所、关兴派出所、松烟派出所、龙家派出所、敖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森林警察大队。
下属单位0个。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单位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余庆县公安局 |
行政单位 |
2 |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4016.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653.68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同比上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5013.79万元。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88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9.7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89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8.43万元,占55.33%;项目支出6206.76万元,占44.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3889.71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5668.61万元,增长68.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增,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5013.79万元、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87%。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5.5万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是:是本年调增在职人员工资、临聘人员增加、职业年金及抚恤金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7834.53万元,占88.26%;;科学技术支出(类)109.15万元,占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2.22万元,占4.53%;卫生健康支出(类)217.63万元,占2.45%;住房保障支出(类)312.4万元,占3.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4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70.12万元,支出决算为678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在职死亡抚恤金发放、工资级别职务调整增加、人员工作变动职业年金记实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97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补助转移资金执法办案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02万元,支出决算为6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少部分在押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平安余庆天网设施设备维护项目及在职人员奖金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2.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决算数据基本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变动调整,新增职业年金虚账记实。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疫情防控“一场三站”防疫物资购置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3.06万元,支出决算为4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缴费基数调减。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0.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变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2.9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706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61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56.6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2万元,完成预算的9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支出审批,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与2022年相比,减少7.76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审批,从严控制预算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56.6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支出审批,从严控制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7.76万元,下降3.06%,减少)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支出审批,从严控制预算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56.65万元,购置公务车4台,购置原因为执法执勤车辆以及特种执法执勤车辆报废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5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含洗车,年检)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
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内容无;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5013.7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5013.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雪亮工程及天网工程电子设备建设项目收支。
(二)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5013.7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5013.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雪亮工程及天网工程电子设备建设项目收支。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5013.79万元,主要用于县城雪亮工程及天网工程电子设备项目建设。
2023年度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2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01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理案件较多,常态化巡逻增加,单位运行成本增加。与2022年相比,增加82.98万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理案件较多,常态化巡逻增加,单位运行成本增加。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36.4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其中1个项目不对外公开。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二十)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遵义市余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余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