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公开的信息
(1)非财政拨款情况
(2)政府采购信息
(3)预算绩效信息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情况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八、资产情况表
九、财政预算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报告
为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按照新《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上级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的总体部署,市财政局编制了2019年预算初步方案。现将全市2019年预算的总体情况和部门预算支出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交警大队是县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所属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划、道路交通组织、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指导、考核各县区交通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等级公路道路交通管理;负责交通特勤,秩序整治、交通科研、事故预防、交通违法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6个,具体是:一中队(综合中队)、二中队(事故中队)、三中队(龙溪中队)、五中队(松烟中队)、六中队(车管所)、七中队(秩序中队)。
3、部门人员构成
交警队现有民警12人(在职在编12人)、协警98人、离休1人、退休3人、遗属1人。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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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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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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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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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部门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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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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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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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 |
12 |
4 | |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445.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5.97万元,占100%;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比2018年减少284.67万元,同比下降38.9%,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交警光纤租用费、交警辅警工作经费专项项目资金无预算安排。
2、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445.97万元,比2018年减少 284.67万元,下降38.9%,减少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交警光纤租用费、交警辅警工作经费等专项项目资金支出。对应收入来源划分情况如下:2040201行政运行445.9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445.97万元
①基本支出445.97万元。比2018年减少284.67万元,同比下降38.9%,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交警光纤租用费、交警辅警工作经费专项项目资金无预算安排。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412.89万元、公用经费33.08万元。
②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 0万元,同比增下降0%,项目支出是根据有关政策和单位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的特定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是。
(2)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支出0 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故无相应安排支出。
(4)其他收入安排支出0 万元
项目支出无预算安排。
3、其他需要说明公开的信息。
(1)非财政拨款情况:主要是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共0万元,
(2)政府采购信息: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共239万元,比上年增加239万元,增长10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安排共239万元,比上年增加239万元,增长100%;工程类预算安排共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服务类预算安排共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预算绩效信息: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项目总额 7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 62万元,省市级安排 14万元,本级配套 0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其他资金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年初资产总额518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44万元,固定资产5117.51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4、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33.08万元,其中:办公费4.69万元、印刷费 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工会经费1.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2万元 ,与去年同比减少55.49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运行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对因工作需要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单位和具体人员审批情况确定。本项经费各部门(单位)年初难以预计,待具体发生时再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按规定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并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共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标准继续实行零增长。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其他交通费用包括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8.49万元,下降100%,单位车辆实际数 14 辆。财政按 14 辆安排预算(每车辆按0万元安排)。
(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0万元,车辆购置费按公车改革精神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县财政2019年没有单独安排预算经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报告中所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往年预算报告中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是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省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又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3、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4、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开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5、项目支出:是根据有关政策和单位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的特定支出计划。
6、“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用于“三公”经费支出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7、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10、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