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2020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掌握影响稳定、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领导本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和指挥处置辖区内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承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中国公民出入境及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有关工作。承担对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剂监控工作。组织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禁吸、禁贩等以及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对消防、武警执行公共安全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本单位内设机构26个,具体是: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督察室、法制室、禁毒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白泥派出所、子营派出所、龙溪派出所、大乌江派出所、花山派出所、构皮滩派出所、关兴派出所、松烟派出所、龙家派出所、敖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森林警察大队。
下属事业单位0个。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余庆县公安局 |
行政单位 |
2 |
(二)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227 |
203 |
199 |
4 |
2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十、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0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380.2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55.67万元,降低0.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非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减少。
本年收入合计751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3.12万元,占98.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4.38万元,占1.13%。
本年支出合计741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3.48万元,占83.62%;项目支出 1214.70万元,占16.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16.9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4.26万元,降低0.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预算减少,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63万元,降低0.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82万元,占5.95%;204公共安全支出6467.05万元,占88.03%;205教育支出354.83万元,占4.83%;206科学技术支出87.2万元,占1.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01.56万元,支出决算为734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23%。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属于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2)204公共安全支出、20401武装警察部队、2040101武装警察部队。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属于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3)204公共安全支出、20402公安、20402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801.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9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发放抚恤金等。
(4)204公共安全支出、20402公安、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属于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5)204公共安全支出、20402公安、2040220执法办案。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属于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6)204公共安全支出、20402公安、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属于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7)204公共安全支出、20408强制隔离戒毒、2040805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属于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8)205教育支出、20599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属于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9)206科学技术支出、20607科学技术普及、206079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属于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1.2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49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社保缴费、公积金、临聘人员工资、抚恤金、遗嘱补助、遗嘱医疗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63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改补贴、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02万元,完成预算的85.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与2019年相比,减少65.86万元,降低27.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3.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0.98万元,占9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4万元,占1.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因公处国(镜)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费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无因公处国(镜)费用支出。余庆县公安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相比,减少63.39万元,降低27.05%,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大力压减公务用车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购置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9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相比,减少2.46万元,降低54.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341人次,支出2.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内容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费46批次,371人次,支出2.04万元,主要内容为接待工作用餐费。
(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余庆县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二)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余庆县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
(2)国防支出 0万元;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国防支出0万元;
2020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84.38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4.38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72.27万元,其中:
(1)其他公安支出 72.27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共计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109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70%。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一:扫黑除恶防恐处突专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执行各类接处警2400余起、警卫安保任务约10次,投入警力1500余人次,全面落实信访维稳包保责任和重点人员“红黄蓝”三色预警管控工作机制。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加大对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网络安全等管理力度,全面提升了打防管控建综合能力,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57.67万元,完成预算的87.59%。主要的产出和效果是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安全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执行较为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加快经费执行率。
附表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单位:余庆县公安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扫黑除恶防恐处突专项 |
项目编码: |
||||||||
主管部门名称 |
主管部门代码 |
|||||||||
项目资金 (万元) |
资 金 来 源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10分) |
执行率(B/A)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0 |
157.67 |
9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财政拨款 |
180 |
157.67 |
||||||||
其中:上级补助 |
||||||||||
本级安排 |
180 |
157.67 |
9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
目标1:执行各类接处警2400余起、警卫安保任务约10次,投入警力1500余人次,全面落实信访维稳包保责任和重点人员“红黄蓝”三色预警管控工作机制。 |
执行各类接处警4800余起、警卫安保任务约15次,投入警力2500余人次,全面落实信访维稳包保责任和重点人员“红黄蓝”三色预警管控工作机制,全力保证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的安全与稳定。全力保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分值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 |
数量指标 |
指标1: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或核查线索(起) |
30 |
45 |
5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5 |
|||
指标2:办理各类行政违法案件(件) |
≧300 |
500 |
5 |
5 |
||||||
指标3:协助行政管理(起) |
5000 |
8000 |
5 |
5 |
||||||
指标:4: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数量(件) |
3 |
5 |
5 |
5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各类案件破案成功率 |
70% |
93% |
3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
3 |
||||
指标2:各类卷宗合格率 |
100% |
100% |
2 |
2 |
||||||
时效指标 |
||||||||||
一年 |
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
执行完毕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购置公安专用设备数量(件) |
≧2 |
25 |
5 |
5 |
|||||
购置执勤执法装备(件) |
≧30 |
150 |
5 |
5 |
||||||
效 |
经济效益 |
指标1:为当事人挽回经济利益(万元) |
5 |
50 |
10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
10 |
|||
社会效益 |
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安全与稳定 |
稳定 |
稳定 |
10 |
5 |
|||||
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
有效化解 |
有效化解 |
10 |
5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稳定 |
稳定 |
5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 |
指标1:群众安全感 |
96% |
98% |
5 |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
5 |
|||
指标2:群众满意度 |
95% |
97% |
5 |
5 |
||||||
总 分 |
89 |
|||||||||
绩 效 自 评 |
(2) 项目二:禁毒业务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办理贩毒案件5起、强制隔离戒毒12人,重嫌必检500人,开展禁毒宣传大型活动3场,制作禁毒公益广告5条,保护人民家庭安康、财产安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为66万元,执行数为52.28万元,完成预算的79.21%。主要的产出和效果是保护人民家庭安康、财产安全,社会治安大局安全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执行较为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加快经费执行率。
附表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单位:余庆县公安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禁毒业务经费 |
项目编码 |
||||||||
主管部门名称 |
主管部门代码 |
|||||||||
项目资金 (万元) |
资 金 来 源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10分) |
执行率(B/A)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年度资金总额: |
66 |
52.28 |
79.21% |
8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财政拨款 |
66 |
52.28 |
79.21% |
8 | ||||||
其中:上级补助 |
||||||||||
本级安排 |
66 |
52.28 |
79.21% |
8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
目标1:办理贩毒案件5起、强制隔离戒毒12人,重嫌必检500人。 |
目标1:办理贩毒案件8起、强制隔离戒毒12人,重嫌必检800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分值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 |
数量指标 |
办理涉毒案件(起) |
5 |
8 |
10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10 |
|||
核查吸贩毒线索(起) |
10 |
18 |
5 |
5 |
||||||
检测吸毒(次) |
500 |
800 |
10 |
10 |
||||||
禁毒宣传(份) |
5000 |
1245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各类案件破案率成功率 |
70% |
74% |
5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
5 |
||||
案件卷宗合格率 |
100% |
100% |
5 |
5 |
||||||
时效指标 |
经费执行完毕 |
100% |
79.21% |
10 |
8 |
|||||
成本指标 |
购置吸毒检测试剂(张) |
500 |
800 |
5 |
5 |
|||||
效 |
经济效益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
||||||||
社会效益 |
挽回经济利益 |
10万元 |
预估20万元 |
10 |
10 |
|||||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
稳定 |
稳定 |
5 |
5 |
||||||
生态效益 |
保护人民家庭安康、财产安全 |
良好 |
良好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 |
群众安全感 |
96% |
98% |
5 |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
5 |
|||
群众满意度 |
96% |
98% |
5 |
5 |
||||||
总 分 |
88 |
|||||||||
绩 效 自 评 |
(3) 项目三:警犬专项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协助办理刑事案件5件,安保任务3起、治安防控巡逻10次,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为10万元,执行数为8.07万元,完成预算的80.70%。主要的产出和效果是为群众办理实事,社会治安大局安全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执行较为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加快经费执行率。
附表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单位:余庆县公安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警犬专项经费 |
项目编码: |
||||||||
主管部门名称 |
主管部门代码 |
|||||||||
项目资金 (万元) |
资 金 来 源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10分) |
执行率(B/A)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8.07 |
80.70% |
8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财政拨款 |
10 |
8.07 |
||||||||
其中:上级补助 |
||||||||||
本级安排 |
10 |
8.07 |
80.70% |
8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
目标1:协助办理刑事案件5件 |
目标1:协助办理刑事案件10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分值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 |
数量指标 |
协助办理刑事案件5件 |
5 |
10 |
10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10 |
|||
执行安保任务3起 |
3 |
5 |
10 |
10 |
||||||
开展巡逻10次 |
10 |
14 |
15 |
5 |
||||||
质量指标 |
警犬成活率 |
90% |
100% |
5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
5 |
||||
时效指标 |
经费执行完毕 |
100% |
80.70% |
10 |
8 |
|||||
成本指标 |
购置警犬专用用具 |
5 |
7 |
10 |
10 |
|||||
效 |
经济效益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
||||||||
社会效益 |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
稳定 |
稳定 |
15 |
15 |
|||||
为群众办理实事 |
1 |
3 |
15 |
15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的提升 |
96% |
98% |
10 |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
10 |
|||
总 分 |
88 |
|||||||||
绩 效 自 评 |
(4) 项目四: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信访维稳包保责任和重点人员“红黄蓝”三色预警管控工作机制,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加大对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网络安全等管理力度,全面提升了打防管控建综合能力,以扫黑除恶为龙头,全力打击“黄赌毒”、“黑拐枪”、“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犯罪,全力保证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的安全与稳定,力争不发生较大影响的群死群伤及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事件。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为838万元,执行数为442.48万元,完成预算的52.80%。主要的产出和效果是为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社会治安大局安全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执行较为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加快经费执行率。
附表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单位(盖章):余庆县公安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项目编码: |
||||||||
主管部门名称 |
主管部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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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资 金 来 源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10分) |
执行率(B/A)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年度资金总额: |
838 |
442.48 |
52.80% |
5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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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补助 |
838 |
442.48 |
52.80% |
5 | ||||||
本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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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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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
目标1:全面落实信访维稳包保责任和重点人员“红黄蓝”三色预警管控工作机制。 |
目标1:全面落实信访维稳包保责任和重点人员“红黄蓝”三色预警管控工作机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分值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 |
数量指标 |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数量(件) |
2 |
5 |
4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4 |
|||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数量(件) |
1 |
3 |
4 |
4 |
||||||
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数量(个) |
3 |
5 |
4 |
4 |
||||||
办理户籍及身份证明数量(件) |
5000 |
〉5000 |
4 |
4 |
||||||
购置公安专用设备数量(件) |
1000 |
1254 |
4 |
4 |
||||||
打掉涉恶犯罪团伙数量(个) |
1 |
1 |
4 |
4 |
||||||
质量指标 |
各类案件破案成功率 |
71% |
74% |
5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
4 |
||||
各类卷宗合格率 |
100% |
100% |
5 |
5 |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90% |
98% |
5 |
4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拨及时性 |
一个月内 |
及时 |
5 |
5 |
|||||
装备(设备)采购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
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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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
||||||||
社会效益 |
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
有效 |
有效 |
5 |
5 |
|||||
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 |
良性转变 |
良性转变 |
5 |
5 |
||||||
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
提升 |
有效提升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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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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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稳定 |
稳定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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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
持续加强 |
有效持续加强 |
5 |
5 |
||||||
对基层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
持续加强 |
有效持续加强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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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 |
指标1:群众安全感 |
96% |
98% |
6 |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
5 |
|||
指标2:群众满意度 |
96% |
98%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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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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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自 评 |
(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8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与2019年相比,增加103.27万元,增长19.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重大安保、应急响应等级提升,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二)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余庆县公安局共有车辆6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专用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现金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现金流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非财政拨款结余:核算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主要为非财政拨款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规定缴纳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现金流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规定的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八)2040101武装警察部队:反映用于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
(十九)204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2040220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2040805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的各项开支,包括教育矫治费、心理治疗费、习艺费、社会帮教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检查费、诊断评估费等。
(二十四)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206079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除规定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