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神州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供气供排水供热价格改革的通知》《余庆县发改局关于制定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调整销售价格的通知》(余发改通〔2020〕68号)要求,为促进价格信号顺畅传导,经研究决定启动城镇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一)非居民用气价格由本联动周期预测气源采购成本加配气价格构成,统筹考虑既往联动周期未疏导金额,我县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5.00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最高指导价)。
(二)执行时间: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价格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相关要求
(一)强化气源采购成本监管。请你公司在本联动周期结束后,及时做好气源采购成本与预测值偏差结算工作,并将结算工作报告及基础支撑资料如实报送我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如提供虚假或不完整提供气源采购相关资料的,气源采购价格一律从低核定。
(二)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含直供气)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你公司应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公示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价格调整政策,不得将执行时间提前或推后。
(三)妥善做好燃气费用清算。你公司应积极妥善做好非居民用户(含直供用户)的气量确认和燃气费的清算工作。
(四)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你公司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价格调整平稳实施。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余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4日